答疑、解读汇总-《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已于2018年 8 月 1 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落实建筑防排烟设计措施,经研讨商定,现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作如下要求:
一、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防排烟系统设计审查,应执行新标准。
二、凡需做防排烟设计的工程报审图纸时各专业防火设计专篇中应单列防排烟专项,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均应提供相应计算书。防排烟专项和计算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建筑概况。须清晰描述各区域各系统情况,含楼梯间、前室、走道、房间、地下室、中庭等区域的防烟或排烟措施,防烟分区编号及面积、挡烟垂壁等。
2、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须提供各系统详细计算书及相关示意图,含固定窗和补风系统设置情况、净高、储烟仓厚度、清晰高度、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计算及校核等。
3、自然通风防烟系统须提供各系统详细计算书及相关示意图,含最高部位可开启外窗设置情况,如面积、高度、开启方式等。
4、自然排烟系统须提供各系统详细计算书及相关示意图,含储烟仓厚度、清晰高度、自然排烟口设置情况(如面积、高度、开启方式等)及有效面积校核、部分场合的易熔采光带设置情况等。
5、专项中简要表达系统控制、安装调试、验收维护管理需按照 GB51251-2017 第 6-9 章相关要求落实。
6、防排烟计算书中内容须与设计图中一致,建筑、给排水和电气专业应与暖通各专业防排烟内容一致。
7、未尽事宜统一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执行。
8、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
2018 年 10 月 16 日
盐城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单位:(GB51251-2017)的通知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已于2018年 8 月 1 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落实建筑防排烟设计措施,经研讨商定,现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作如下要求:
一、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防排烟系统设计审查,应执行新标准。
二、凡需做防排烟设计的工程报审图纸时各专业防火设计专篇中应单列防排烟专项,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均应提供相应计算书。防排烟专项和计算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建筑概况。须清晰描述各区域各系统情况,含楼梯间、前室、走道、房间、地下室、中庭等区域的防烟或排烟措施,防烟分区编号及面积、挡烟垂壁等。
2、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须提供各系统详细计算书及相关示意图,含固定窗和补风系统设置情况、净高、储烟仓厚度、清晰高度、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计算及校核等。
3、自然通风防烟系统须提供各系统详细计算书及相关示意图,含最高部位可开启外窗设置情况,如面积、高度、开启方式等。
4、自然排烟系统须提供各系统详细计算书及相关示意图,含储烟仓厚度、清晰高度、自然排烟口设置情况(如面积、高度、开启方式等)及有效面积校核、部分场合的易熔采光带设置情况等。
5、专项中简要表达系统控制、安装调试、验收维护管理需按照 GB51251-2017 第 6-9 章相关要求落实。
6、防排烟计算书中内容须与设计图中一致,建筑、给排水和电气专业应与暖通各专业防排烟内容一致。
7、未尽事宜统一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执行。
8、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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