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8.7 嵌入式建筑物
8.7.1 嵌入式建筑物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不覆土一面的墙体应由抗爆设计确定。
8.7.2 嵌入式建筑物墙顶外侧覆土宽度不应小于1.5m,对屋盖上部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
8.7.3 嵌入式建筑物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覆土部分的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厚不应小于250mm;
2 屋盖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3 未覆土一面的墙应减少开窗面积,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时,墙厚不应小于200mm;当采用砖墙时,墙厚不应小于370mm,并应与屋盖、侧墙柱牢固连接。
8.7.4 嵌入式建筑物的门窗采光部分宜采用塑性透光材料。
条文说明
8.7.1、8.7.2 嵌入式建筑物是指非危险性建筑物嵌在1.1级厂房防护土堤的外侧。这类建筑物,既要考虑1.1级厂房事故爆炸时空气冲击波对它的影响,也要考虑室内的防水、防潮问题。所以,对嵌入土中的墙和顶盖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未覆土一面的墙,以往由于多采用砖砌结构,在爆炸事故中,破坏比较严重,有倒塌现象,所以,应根据1.1级厂房内计算药量,按抗爆设计确定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砖墙结构。当采用砖墙围护时,承重结构应采用钢筋混凝土。
8.7.3 本条是嵌入式建筑物的构造要求。
未覆土一面墙应尽量减少开窗面积,是防止在药量较大的情况下,防护土堤内爆炸所形成的空气冲击波经过防护土堤顶部绕流,有可能透过门窗洞口进入室内,从而对室内人员造成伤害。
8.7.4 采用塑性玻璃是为了减少玻璃片对人员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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