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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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

B.0.1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爆炸冲击波超压当量值应符合表B.0.1的规定。表B.0.1 常用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
  注:未列入本表的新型火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应由试验确定。
B.0.2 民用爆炸物品的梯恩梯爆炸冲击波超压当量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乳化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为0.73,水胶炸药的梯恩梯当量值为0.76;
    2 铵梯(油)类炸药、粉状铵油类炸药(含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铵油炸药、铵松蜡炸药、铵沥蜡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黏性粒状炸药、浆状炸药、含火药含水工业炸药、射孔弹、穿孔弹、震源药柱(中、低爆速)、点火具、海上救生烟火信号、增雨防雹火箭弹等梯恩梯当量值按小于1考虑;
    3 苦味酸、工业雷管、基础雷管、继爆管、导爆索、爆裂管、震源药柱(高爆速)等梯恩梯当量值按等于1考虑;
    4 黑梯药柱、太梯药柱、起爆具等梯恩梯当量值按大于1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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