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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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电梯

8.3.1 货梯应布置在靠近货流出入口处,客梯应靠近人流出入口处。货流、人流宜减少交叉。
8.3.2 电梯候梯厅的深度不宜小于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的1.5倍,并不得小于大轿厢深度的1.5倍,同时不得小于2.4m。
8.3.3 通至电梯机房的通道、门和楼梯梯段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楼梯坡度不应大于45°。
8.3.4 电梯宜成组布置,电梯井道不宜被楼梯环绕。客梯附近宜有疏散楼梯。
8.3.5 除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多层戊类仓库外,其他仓库中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外;当需设置在仓库内时,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内。室内外提升设施通向仓库入口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条文说明
8.3.2 电梯候梯厅的深度应考虑人员与货物进出的交叉空间,故作本条规定。
8.3.4 楼梯环绕电梯位置的方式不利于人流疏散。为便于使用和安全疏散,客梯附近宜有疏散楼梯。
8.3.5 本条规定了垂直运输物品提升设施的设计要求,以阻止火势向上蔓延,扩大灾情。除戊类仓库外,其他类别仓库内的火灾荷载相对较大,物品存放较集中,火灾延续时间也可能较长,为避免因门的破坏而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室内外提升设施通向仓库入口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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