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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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基本要求

13.1.1 电磁屏蔽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防止室内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干扰室外正常无线电信号及其他电子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
    2 应防止外界无线电波对电磁屏蔽室内电子仪器、设备及测量仪表的干扰;
    3 设置电磁屏蔽室后的无线电干扰场强泄漏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的有关规定。
13.1.2 电磁屏蔽室应远离干扰源,与其电磁防护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的有关规定。
13.1.3 电磁屏蔽室内不得设置变形缝和穿越无关的管道。
13.1.4 多层建筑时,电磁屏蔽室宜设在底层;当设在楼层时,应采取防止接地引线的天线效应措施。
13.1.5 板式结构的电磁屏蔽室内,宜采取减少混响时间的措施。
13.1.6 电磁屏蔽室不宜设窗。当必须设窗时,在窗洞部位应有良好的屏蔽措施。
条文说明
13.1.1 屏蔽的作用是将电磁能量限制在规定的空间里,影响其传播辐射。交流电路向周围空间放射电磁能,形成交变电磁场,在射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的机能吸收一定的辐射能量,发生生物效应,生物效应随频率的增加而增加。辐射影响主要表现在神经衰弱症候群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我国已制定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安全卫生标准。
13.1.2 为保障电磁屏蔽室的安全、可靠使用,电磁屏蔽室应远离干扰源,如远离电梯间、通风机房、压缩机房等。
13.1.4 为了将屏蔽体内产生的感应电流迅速导入大地,保证屏蔽体电位与地一致,避免屏蔽产生二次辐射,多层建筑时,屏蔽室宜设在底层,因接地线短,可以降低接地电阻;当设在楼层时,应采取防止接地引线的天线效应措施。
13.1.5 在板式结构的屏蔽室内,钢板的吸声系数约为0.01,房间的平均吸声系数为0.015~0.025,混响时间较长。为了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宜在室内采取相应的吸音措施,以减少混响时间。
13.1.6 门窗缝隙是泄漏电磁波的薄弱环节,设计及施工的难度都较大,因此,在保证使用功能的要求下,尽量减少门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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