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7.5 水喷雾、细水雾、自动喷水及固定水炮灭火系统
7.5.1 水喷雾灭火设施与高压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352的规定。
7.5.2 当在寒冷地区设置室外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氨区水喷雾灭火系统及油罐固定冷却水系统时,应设置管路放空设施。
7.5.3 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建筑物与设备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7.5.3的规定。
7.5.6 设置在室内贮煤场内的固定灭火水炮,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至少一门水炮的水柱到达煤场内任意点;
2 每门水炮的流量不宜小于20L/s;
3 应具有直流和水雾两种喷射方式;
4 宜采用就地手动控制;
5 固定水炮的系统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的规定。
7.5.2 当在寒冷地区设置室外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氨区水喷雾灭火系统及油罐固定冷却水系统时,应设置管路放空设施。
7.5.3 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建筑物与设备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表7.5.3的规定。
注:点火油罐的冷却水供给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
7.5.4 运煤系统建筑物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7.5.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及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及《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的有关规定。7.5.6 设置在室内贮煤场内的固定灭火水炮,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至少一门水炮的水柱到达煤场内任意点;
2 每门水炮的流量不宜小于20L/s;
3 应具有直流和水雾两种喷射方式;
4 宜采用就地手动控制;
5 固定水炮的系统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的规定。
条文说明
7.5.1 为了安全起见,变压器的水喷雾系统的安装,要特别注意灭火系统的喷头、管道与变压器带电部分(包括防雷设施)的安全距离。
7.5.2 寒冷地区,为了防止变压器灭火后水喷雾管管内水结冰,必须迅速放空管路,确保水喷雾系统保持空管状态。其放空阀设置在室内、外可根据管路的敷设形式确定。此外,系统还可利用放空管进行排污。
7.5.3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水喷雾灭火系统灭火强度等参数的确定原则。自动喷水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的确定,涉及因素较多,如火灾荷载、空间条件、人员密集程度、灭火的难易以及疏散及增援条件等。
火电厂建筑物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物质以电缆、润滑油及煤为主。对应于主厂房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主要是柴油、润滑油、煤粉、煤及电缆等。
根据近年原国家电力公司的统计,比较大的火灾多属电缆火灾。据统计,一台600MW机组的电缆总长度可达1000km,可见电缆防火的重要性。电厂电缆的防火,历来为电厂运行部门所重视。原国家电力公司,曾经专门制定过《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其中电缆防火列于首位。目前,普遍采用阻燃电缆,个别地方可能采用耐火电缆,因此电缆的火灾危险性已经有所降低。
在主厂房中,主要的生产用油为汽轮机油(透平油),属润滑油。其闪点(开口)不低于105℃,折合闭杯闪点也在70℃以上,高于国家规定的61℃,属于高闪点油品,不易燃烧,不属于易燃液体。对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它既不属于可燃液体制品,也不属于易燃液体喷雾区。锅炉燃烧器处,虽然可能采用较低闪点的油品,但是往往是少量漏油,构不成严重危险。
运煤系统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煤可界定为可燃固体。其中无烟煤的自燃点达280℃以上,褐煤的自燃点为250℃~450℃。
日本将发电厂定为中危险级。
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850建议的自动喷水系统设置场所与喷水强度见表7。
从上表所列数值可看出,美国标准NFPA 850略高于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如何确定自喷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国内没有针对性很强的标准,量化很困难。据调查,国内火电厂的自动喷水设计,绝大部分按照中危险级计算喷水强度。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综合以上因素,主厂房内自喷最高危险等级按严重危险I级。
柴油发电机房中的柴油闪点在60℃左右。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范》GB 50219,可界定为严重危险级,Ⅰ级的强度为12L/min·㎡。按美国NFPA 850,推荐水喷雾或水喷淋,其强度均为10.2L/min·㎡。综合推荐12L/min·㎡。
对于液氨区,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084中,液氨储罐的喷雾强度为6L/min·㎡;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60对于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氨储罐推荐采用水喷雾,水喷雾供给强度也要求不宜小于6L/min·㎡。
7.5.4 运煤栈桥的皮带,行进速度达2m/s以上。一旦发生火灾,在烟囱效应的作用下,蔓延的速度将很快。所以,闭式喷头能否及早动作喷水,对于栈桥的灭火举足轻重。快速响应喷头可以早期探测到火灾并及早动作,有利于火灾的快速扑灭,避免更大损失。国内外均有性能先进的快速响应喷头产品可供选用。
7.5.5 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及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细水雾火火系统,具有很好的应用空间,但在火电厂中应用的还不够普遍,经验不多,应用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水灭火系统中的阀组(湿式报警阀、雨淋阀)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遍要求设在安全、靠近保护对象、便于操作的地方,并没有明确要求一定设在单独的设备间,火电厂内,阀组很多,没有条件单设设备间,但是也要注意保持与被保护对象之间一定的安全距离。
7.5.6 固定灭火水炮适用于大空间。近年来,随着大型室内煤场的日渐增多,固定灭火水炮也在火电厂广泛应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个是布置在挡煤墙走道上,另一个是设在高空平台上,后者为红外自动跟踪定位自动射水,以前者最为常见。无论哪一种,日常生产中,实际使用或自动动作的都不多见。鉴于煤的燃烧特性,水炮的额定流量无需过大,通常与水炮的射程相关。同样基于煤场内煤的自燃特点,在布置时,煤场内任意一点能有一门水炮对应提供保护即可。考虑到灭火过程中可能需要抑尘,要求水炮应具有直流和水雾两种射流模式,既可消除炮位附近喷射死角,又可达到抑尘日的。当以抑尘为主要目的时,喷雾射程达不到最远点是允许的。
7.5.2 寒冷地区,为了防止变压器灭火后水喷雾管管内水结冰,必须迅速放空管路,确保水喷雾系统保持空管状态。其放空阀设置在室内、外可根据管路的敷设形式确定。此外,系统还可利用放空管进行排污。
7.5.3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水喷雾灭火系统灭火强度等参数的确定原则。自动喷水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的确定,涉及因素较多,如火灾荷载、空间条件、人员密集程度、灭火的难易以及疏散及增援条件等。
火电厂建筑物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物质以电缆、润滑油及煤为主。对应于主厂房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主要是柴油、润滑油、煤粉、煤及电缆等。
根据近年原国家电力公司的统计,比较大的火灾多属电缆火灾。据统计,一台600MW机组的电缆总长度可达1000km,可见电缆防火的重要性。电厂电缆的防火,历来为电厂运行部门所重视。原国家电力公司,曾经专门制定过《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其中电缆防火列于首位。目前,普遍采用阻燃电缆,个别地方可能采用耐火电缆,因此电缆的火灾危险性已经有所降低。
在主厂房中,主要的生产用油为汽轮机油(透平油),属润滑油。其闪点(开口)不低于105℃,折合闭杯闪点也在70℃以上,高于国家规定的61℃,属于高闪点油品,不易燃烧,不属于易燃液体。对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它既不属于可燃液体制品,也不属于易燃液体喷雾区。锅炉燃烧器处,虽然可能采用较低闪点的油品,但是往往是少量漏油,构不成严重危险。
运煤系统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煤可界定为可燃固体。其中无烟煤的自燃点达280℃以上,褐煤的自燃点为250℃~450℃。
日本将发电厂定为中危险级。
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850建议的自动喷水系统设置场所与喷水强度见表7。
如何确定自喷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国内没有针对性很强的标准,量化很困难。据调查,国内火电厂的自动喷水设计,绝大部分按照中危险级计算喷水强度。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综合以上因素,主厂房内自喷最高危险等级按严重危险I级。
柴油发电机房中的柴油闪点在60℃左右。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范》GB 50219,可界定为严重危险级,Ⅰ级的强度为12L/min·㎡。按美国NFPA 850,推荐水喷雾或水喷淋,其强度均为10.2L/min·㎡。综合推荐12L/min·㎡。
对于液氨区,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084中,液氨储罐的喷雾强度为6L/min·㎡;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60对于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氨储罐推荐采用水喷雾,水喷雾供给强度也要求不宜小于6L/min·㎡。
7.5.4 运煤栈桥的皮带,行进速度达2m/s以上。一旦发生火灾,在烟囱效应的作用下,蔓延的速度将很快。所以,闭式喷头能否及早动作喷水,对于栈桥的灭火举足轻重。快速响应喷头可以早期探测到火灾并及早动作,有利于火灾的快速扑灭,避免更大损失。国内外均有性能先进的快速响应喷头产品可供选用。
7.5.5 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及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细水雾火火系统,具有很好的应用空间,但在火电厂中应用的还不够普遍,经验不多,应用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水灭火系统中的阀组(湿式报警阀、雨淋阀)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遍要求设在安全、靠近保护对象、便于操作的地方,并没有明确要求一定设在单独的设备间,火电厂内,阀组很多,没有条件单设设备间,但是也要注意保持与被保护对象之间一定的安全距离。
7.5.6 固定灭火水炮适用于大空间。近年来,随着大型室内煤场的日渐增多,固定灭火水炮也在火电厂广泛应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个是布置在挡煤墙走道上,另一个是设在高空平台上,后者为红外自动跟踪定位自动射水,以前者最为常见。无论哪一种,日常生产中,实际使用或自动动作的都不多见。鉴于煤的燃烧特性,水炮的额定流量无需过大,通常与水炮的射程相关。同样基于煤场内煤的自燃特点,在布置时,煤场内任意一点能有一门水炮对应提供保护即可。考虑到灭火过程中可能需要抑尘,要求水炮应具有直流和水雾两种射流模式,既可消除炮位附近喷射死角,又可达到抑尘日的。当以抑尘为主要目的时,喷雾射程达不到最远点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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