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附录D 厂区地下氧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

表D 厂区地下氧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等及其他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m)
 

    注:1 氧气管道与同一使用目的的燃气管道在同一水平敷设时,管道间水平净距可减少到0.25m,但在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300mm高的范围内,应用松散的土或砂填实后再回填土。
           2 氧气管道与穿管的电缆交叉时,交叉净距可减少到0.25m。
           3 本表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净距是指埋地管道与同一标高或其上的基础最外侧的最小水平净距。 
           4 敷设在铁路及不便开挖的道路下面的管段,其加设的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1m;路基或路边有排水沟时,应延伸出水沟沟边1m。套管内的管道应无焊缝。
           5 表中水平净距:管线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沿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道路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铁路自轨外侧算起。
           6 表中管道、电缆和电缆沟最小垂直净距的规定,均指下面管道或管沟外顶与上面管道管底或管沟基础底之间的净距。铁路钢轨和道路垂直净距的规定,铁路自轨底算至管顶,道路自路面结构层底算至管顶。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