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0.2 负荷计算

10.2.1 金融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面积功率法进行负荷估算。
10.2.2 金融建筑初步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面积功率法和需要系数法进行负荷计算。
10.2.3 金融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负荷计算。
10.2.4 用电设备的电负荷值及用电设备所产生的热负荷值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参数确定。当缺乏相关资料时,用电设备的电负荷值可根据表10.2.4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表10.2.4 用电设备的电负荷值
    注:表中数据包括正常照明、动力及空调负荷,其中空调负荷为采用电制冷集中空调方式时的数据。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