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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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一般规定

18.1.1 本章节适用于金融建筑中数据中心主机房及其辅助区、数据监控中心(ECC)机房的工程设计。
18.1.2 机房工程设计应注重机房环境的安全、可靠、环保、节能、方便、舒适。
18.1.3 数据中心主机房不得贴近高强度的电磁骚扰源。
18.1.4 数据中心主机房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8.1.5 数据中心主机房宜远离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等主要的雷击散流通道。
18.1.6 机房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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