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 GB51354-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6 电力电缆

6.6.1 电力电缆巡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与同舱其他市政管线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电缆本体应无破损,电缆铭牌应完好,相色标志应齐全、清晰;
    3 电缆外护套与支架、金属构件处应无磨损、锈蚀、老化、放电现象,衬垫应无脱落;
    4 电缆应固定正常,防火涂料、防火带应完好;
    5 支吊架、接地扁钢应无锈蚀,电气连接点应无松动、锈蚀;
    6 中间接头不应过热、渗胶或漏油,中间接头外观应正常,摆放应合理,两端电缆应平直;
    7 接地线应良好,连接处应紧固可靠、无发热或放电现象;必要时应测量电缆连接处温度和单芯电缆金属保护层接地电流,有较大突变时,应进行接地系统检查,必要时应申请停电检查;
    8 电缆出线部位应无渗漏、破损、腐蚀等情况,防火分隔封堵应严密完好;
    9 电缆自身附属设备及设施应运行正常。
6.6.2 电缆线路巡检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综合管廊路段洪涝或暴雨过后应进行1次巡检。
6.6.3 电力电缆应执行状态评价和管理,当综合管廊电力舱室运行环境及电缆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正状态评价结果和调整状态管理工作。
6.6.4 电力电缆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DL/T1253和《电力电缆分布式光纤测温系统技术规范》DL/T1573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6.2 根据《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DL/T 1253-2013的有关规定,电缆线路的巡检为每3个月1次。当遭遇洪涝、暴雨后,综合管廊内容易出现积水现象,可能影响电力电缆运行,因此需要进行巡检。
6.6.3 电力电缆运行时出现故障最可能的原因就是绝缘体的老化以及外界作用力导致绝缘体劣化等,电力电缆绝缘系统的破坏导致绝缘品质的不断劣化是电力电缆在长期运行中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为保障电力电缆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安全有效的电力传输,以及避免产生绝缘事故,需要对电力电缆进行状态评价和管理,状态评价和管理应根据电力舱室运行环境如湿度增大、出现积水以及入廊电缆数量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
6.6.4 入廊电力电缆是城镇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DL/T 1253和《电力电缆分布式光纤测温系统技术规范》DL/T 1573的有关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