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1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6.1.1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以下简称EPS板薄抹灰系统)由EPS板保温层、薄抹面层和饰面涂层构成,EPS板用胶粘剂固定在基层上,薄抹面层中满铺玻纤网(图6.1.1)。
图6.1.1  EPS板薄抹灰系统
图6.1.1 EPS板薄抹灰系统
1-基层;2-胶粘剂;3-EPS板;4-玻纤网;5-薄抹面层;6-饰面涂层;7-锚栓
6.1.2 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的部位宜使用锚栓辅助固定。
6.1.3 EPS板宽度不宜大于1200mm,高度不宜大于600mm。
6.1.4 必要时应设置抗裂分隔缝。
6.1.5 EPS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找平层应与墙体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6.1.6 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1节规定做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6.1.7 粘贴EPS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S板背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S板面积的40%。
6.1.8 EPS板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EPS板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
6.1.9 墙角处EPS板应交错互锁(图6.1.9a)。门窗洞口四角处EPS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EPS板切割成形,EPS板接缝应离开角部至少200mm(图6.1.9b)。
图6.1.9(a) EPS板排板图
图6.1.9(a) EPS板排板图

图6.1.9(b) 门窗洞口EPS板排列
图6.1.9(b) 门窗洞口EPS板排列
6.1.10 应做好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的包边处理。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网施工。变形缝处应做好防水和保温构造处理。
条文说明
6.1.1 本条规定了EPS板薄抹灰系统的构造。本条中规定保温层为EPS板,固定方式为粘结固定,饰面层为涂层。欧洲使用最久的EPS板薄抹面外保温系统实际工程将近40年,并且在试验室试验与试验性建筑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标准和规定了成套的检验方法。大量工程实践证实,EPS板薄抹面外保温系统使用年限可超过25年。
    目前,工程上有在EPS板表面加镀锌钢丝网贴面砖的,有使用挤塑板(XPS)做保温层并做面砖饰面的,而且由于担心挤塑板粘贴不牢而采用粘钉结合方式固定。这些构造方式都不在本条规定的范围之内,其耐久性尚需通过长期工程实践的检验。
6.1.2 锚栓主要用于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对确保系统的安全性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因此胶粘剂应承受系统全部荷载,不能因使用锚栓就放宽对粘结固定性能的要求。
    本规程编制过程中,注意到部分供应商的外保温系统构造中不使用锚栓的情况。在供应商能够自行担保系统安全性的情况下,也可不使用锚栓。
6.1.3 EPS板尺寸过大时,可能因基层和板材的不平整而导致虚粘以及表面平整度不易调整等施工问题。
6.1.4 是否需要设分隔缝与外保温系统所使用的材料性能、基层墙体构造以及外保温系统设计等因素有关,一般由系统供应商根据所提供产品的性能来确定是否设分隔缝。
6.1.7 胶粘剂涂在EPS板表面可保证可靠粘结。规定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40%,主要考虑了风荷载、安全系数以及现场施工的不确定性。
6.1.9 门窗四角是应力集中部位,规定门窗洞口四角处EPS板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EPS板切割成形,是为了避免因板缝而产生裂缝。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