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A.2 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
A.2.1 试样由混凝土墙和被测外保温系统构成,混凝土墙用作基层墙体。试样宽度不应小于2.5m,高度不应小于2.0m,面积不应小于6m²。混凝土墙上角处应预留一个宽0.4m、高0.6m的洞口,洞口距离边缘0.4m(图A.2.1)。外保温系统应包住混凝土墙的侧边。侧边保温板最大厚度为20mm。预留洞口处应安装窗框。如有必要,可对洞口四角做特殊加强处理。
A.2.2 试验步骤应符合以下规定:
1)高温—淋水循环80次,每次6h。
①升温3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70℃,并恒温在(70±5)℃(其中升温时间为1h)。
②淋水1h
向试样表面淋水,水温为(15±5)℃,水量为1.0~1.5L/(㎡·min)。
③静置2h
2)状态调节至少48h。
3)加热—冷冻循环5次,每次24h。
①升温8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50℃,并恒温在(50±5)℃(其中升温时间为1h)。
②降温16h
使试样表面降温至—20℃,并恒温在(—20±5)℃(其中降温时间为2h)。
2 保温浆料系统、有网现浇系统和机械固定系统试验步骤如下:
1)高温—淋水循环80次,每次6h。
①升温3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70℃,并恒温在(70±5)℃,恒温时间不应小于1h。
②淋水1h
向试样表面淋水,水温为(15±5)℃,水量为1.0~1.5L/(㎡·min)。
③静置2h
2)状态调节至少48h。
3)加热冷冻循环5次,每次24h。
①升温8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50℃,并恒温在(50±5)℃,恒温时间不应小于5h。
②降温16h
使试样表面降温至—20℃,并恒温在(—20±5)℃,恒温时间不应小于12h。
A.2.3 观察、记录和检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4次高温—淋水循环和每次加热一冷冻循环后观察试样是否出现裂缝、空鼓、脱落等情况并做记录。
2 试验结束后,状态调节7d,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规定检验抹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断缝应切割至保温层表面。并按本规程附录B第B.3节规定检验系统抗冲击性。
A.2.2 试验步骤应符合以下规定:
图A.2.1 试样
1 EPS板薄抹灰系统和无网现浇系统试验步骤如下:1)高温—淋水循环80次,每次6h。
①升温3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70℃,并恒温在(70±5)℃(其中升温时间为1h)。
②淋水1h
向试样表面淋水,水温为(15±5)℃,水量为1.0~1.5L/(㎡·min)。
③静置2h
2)状态调节至少48h。
3)加热—冷冻循环5次,每次24h。
①升温8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50℃,并恒温在(50±5)℃(其中升温时间为1h)。
②降温16h
使试样表面降温至—20℃,并恒温在(—20±5)℃(其中降温时间为2h)。
2 保温浆料系统、有网现浇系统和机械固定系统试验步骤如下:
1)高温—淋水循环80次,每次6h。
①升温3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70℃,并恒温在(70±5)℃,恒温时间不应小于1h。
②淋水1h
向试样表面淋水,水温为(15±5)℃,水量为1.0~1.5L/(㎡·min)。
③静置2h
2)状态调节至少48h。
3)加热冷冻循环5次,每次24h。
①升温8h
使试样表面升温至50℃,并恒温在(50±5)℃,恒温时间不应小于5h。
②降温16h
使试样表面降温至—20℃,并恒温在(—20±5)℃,恒温时间不应小于12h。
A.2.3 观察、记录和检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4次高温—淋水循环和每次加热一冷冻循环后观察试样是否出现裂缝、空鼓、脱落等情况并做记录。
2 试验结束后,状态调节7d,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规定检验抹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断缝应切割至保温层表面。并按本规程附录B第B.3节规定检验系统抗冲击性。
条文说明
A.2.2 EPS板薄抹灰系统、无网现浇系统与保温浆料系统、有网现浇系统、机械固定系统由于蓄热性能不同,升温、降温性能也有所不同。本条根据验证试验结果,对不同的系统分别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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