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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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泵房布置

6.6.1 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当一侧布置有操作柜时,其净宽不宜小于2.0m。
6.6.2 泵房内的架空管道,不得阻碍通道和跨越电气设备。
6.6.3 泵房地面层的净高,除应考虑通风、采光等条件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时,净高不应小于3.0m;
    2 吊起设备的底部与其吊运所跨越物体顶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3 桁架式起重机最高点与屋面大梁底部距离不应小于0.3m;
    4 地下式泵房,吊运时设备底部与地面层地坪间净距不应小于0.3m;
    5 当采用立式水泵时,应满足水泵轴或电动机转子联轴的吊运要求;当叶轮调节机构为机械操作时,尚应满足调节杆吊装的要求;
    6 管井泵房的设备吊装可采用屋盖上设吊装孔的方式,净高应满足设备安装和人员巡检的要求。
6.6.4 立式水泵与电机分层布置的泵房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6.1条~第6.6.3条的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层的楼盖上应设吊装孔。吊装孔的位置应在起重机的工作范围之内。吊装孔的尺寸应按吊运的最大部件或设备外形尺寸各边加0.2m的安全距离确定。
    2 必要时应设置通向中间轴承的平台和爬梯。
6.6.5 采用非自灌充水启动或抽真空虹吸出水的泵房,应设置真空泵引水装置。真空泵应有备用,真空泵引水装置的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离心泵单泵进水管抽气充水时间不宜大于5min;
    2 轴流泵和混流泵抽除进水流道或虹吸出水管道内空气的时间宜为10min~20min;
    3 水泵启闭频繁的泵房,离心泵抽气充水的真空泵引水装置宜采用常吊真空形式。
6.6.6 水泵需预润滑启动或常润滑运行的泵房,应设置水质、水量和水压满足水泵启动或运行要求的润滑水供水系统。水泵常润滑运行时,润滑水供水系统宜采用双母管或多母管分段供水方式。
6.6.7 水泵电机或变频器采用水冷却的泵房,应设置水质、水量、水温和水压满足设备冷却要求的冷却水供水系统。大型重要泵房的冷却水供应系统应采用双母管或多母管分段供水方式,并应为具有冷却、净化、补水功能以及双回路供电模式的闭式循环系统。
6.6.8 当泵房同时需要润滑和冷却水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一套供水系统,但其水质、水量、水温和水压应同时满足设备润滑和冷却的要求。
6.6.9 泵房内应设排除积水的设施。当积水不能自流排除时,应设集水坑和排水泵,排水泵不得少于2台,并应根据集水坑水位自动启停。
6.6.10 泵房应至少设一个可搬运最大设备的门。

条文说明
6.6.2 考虑安全运行的要求,架空管道不得跨越电气设备。为方便操作,架空管道不得妨碍通道交通。
6.6.4 若立式水泵的传动轴过长,轴的底部摆动大,易造成泵轴填料函处大量漏水,且需增加中间轴承及其支架的数量,检修安装也较麻烦。因此应尽量缩短传动轴长度,降低电动机层楼板高程。
6.6.5 离心泵进水和轴流泵、混流泵进水或虹吸出水的真空抽气时间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离心泵抽气充水的真空泵引水装置采用常吊真空形式是便于运行。
6.6.6 对需要预润滑启动或常润滑运行的泵房润滑水供水系统的水质、水量和水压应和布置做了规定。对于常润滑运行的泵房,润滑水供水系统的管路安全布置很重要,其对水泵的保护和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
6.6.7 对于水泵电机或变频器采用水冷却泵房,冷却水供水系统的管路安全布置非常重要,其作用不亚于水泵电机的供电系统。
6.6.9 为避免发生机组淹没事故,需考虑四种排水情况:正常运行时的机组冷却水、管道阀门等漏水,地下式泵房可能存在的少量地下渗水,检修时放空水泵、管道的剩水,发生裂管等事故时的大量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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