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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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性能要求

4.0.1 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对外保温系统进行耐候性检验。
4.0.2 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空鼓、剥落或脱落、开裂等破坏,不得产生裂缝出现渗水;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
表4.0.2 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MPa)
4.0.3 外保温系统其他性能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表4.0.3 外保温系统性能要求
    注:当需要检验外保温系统抗风荷载性能时,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0.4 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7节的规定。
4.0.5 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4.0.5的规定。胶粘剂与保温板的粘结在原强度、浸水48h且干燥7d后的耐水强度条件下发生破坏时,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板内。
表4.0.5 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MPa)
4.0.6 抹面胶浆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7节的规定。
4.0.7 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4.0.7的规定。抹面胶浆与保温材料的粘接在原强度、浸水48h且干燥7d后的耐水强度条件下发生破坏时,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材料内。
表4.0.7 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MPa)
4.0.8 玻纤网的单位面积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增强制品试验方法第3部分:单位面枳质量的测定》GB/19914.3的规定,玻纤网的耐碱性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网布耐碱性试验方法氢氧化钠溶液浸泡法》GB/T20102的规定。
4.0.9 玻纤网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4.0.9的规定。
表4.0.9 玻纤网主要性能
4.0.10 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性能除应符合表4.0.10-1和表4.0.10-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外保温系统材料相关标准的规定。
表4.0.10-1 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性能要求
续表 4.0.10-1
表4.0.10-2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和胶粉聚苯颗粒贴砌浆料性能要求
续表 4.0.10-2
4.0.11 应根据基层墙体的类别选用不同类型的锚栓,锚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366的规定。
4.0.12 外保温系统性能检验项目应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应为2年。

条文说明
4.0.2 本章涉及为满足第3章对外保温工程的基本规定而需要对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进行检验的项目及性能要求,编制时主要参考了EOTA ETAG 00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EOTA ETAG 004中所涉及的规定、试验和评审方法是在假定复合外保温系统的使用寿命至少为25年的基础上制定出的。这些规定是建立在当前技术状况及现有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这些规定不能被看作为生产者或批准机构对25年使用寿命给予的担保。这些表述只能被看作为一种方法,供使用者按预期的、经济合理的工程使用寿命来为外保温系统选择适当的技术指标。
    外保温工程在实际使用中会受到相当大的热应力作用,这种热应力主要表现在防护层上。由于外保温系统的隔热性能好,其防护层温度在夏季可高达80℃。夏季持续晴天后突降暴雨所引起的表面温度变化可达50℃之多。夏季的高温还会加速防护层的老化。防护层中的某些有机粘结材料会由于紫外线辐射、空气中的氧气和水分的作用而遭到破坏。
    外保温工程至少应在25年内保持完好,这就要求它能够经受住周期性热湿和热冷气候条件的长期作用。耐候性试验模拟夏季墙面经高温日晒后突降暴雨和冬季昼夜温度的反复作用,是对大尺寸外保温墙体进行加速气候老化的试验,是检验和评价外保温系统质量的重要试验项目。耐候性试验与实际工程有着很好的相关性,能很好地反应实际外保温工程的耐候性能。根据法国CSTB的试验,从在严酷气候条件下经过了几年考验的外保温系统的实际性能变化与试验室耐候性试验的对比来看,为了确保外保温系统在规定使用年限内的可靠性,耐候性试验是十分必要的。
    耐候性试验条件的组合是十分严格的。通过该试验,不仅可检验外保温系统的长期耐候性能,而且还可对设计、施工和材料性能进行综合检验。如果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设计不合理或施工质量不好,都不可能经受住这样的考验。
    以前,对于一种新材料或新构造系统,往往是通过搞试点建筑的方法进行考验。一般认为经过一个冬季和夏季不出现问题,即可通过鉴定。外保温系统至少应在25年使用期内保持完好,这就要求系统能够经受住周期性热湿和热冷气候条件的长期作用。通过搞试点建筑的方法难以在短期内判断外保温系统是否满足长期使用要求。
    通过检验各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可检验系统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强度以及保温层的抗拉强度,这样就不必单独对每层材料进行检验。
4.0.3 对于性能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以数值、特性等形式进行规定。有些性能如热阻、防护层水蒸气渗透阻和保温材料水蒸气渗透系数等,外保温系统供应商应提供检测数据,由设计人员分别按照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等相关标准计算确定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外保温系统抗冲击性、外保温系统吸水量、抹面层不透水性和防护层水蒸气渗透阻等性能都与抹面层有关。厚的抹面层抗冲击性和不透水性好,薄的抹面层水蒸气渗透阻小,但抹面层过薄又会导致不透水性和防火性能差。
    门窗洞口周边和四角增铺玻纤网可以提高抗冲击性。门窗洞口四角为应力集中部位,增铺玻纤网还可以提高抗裂性。为达到10J抗冲击要求,建筑物首层以及门窗洞口等易受撞击部位一般需增铺玻纤网。
    外保温系统耐冻融性能与系统吸水量有关。不是以纯聚合物为粘结基料的饰面层有一定的吸水量。因此规定当饰面层材料不是以纯聚合物为粘结基料的材料时,试样应包含饰面层。当采用以纯聚合物为粘结基料的材料作饰面涂层时,应对含饰面层和不含饰面层两种试样分别进行试验。
    外保温系统热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绝热 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 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检验,可以检验系统包括热桥在内的平均热阻,其中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和EPS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热桥影响主要来自保温板拼缝。
    关于抗风荷载性能,有关说明如下(表1):
    对于建筑物高度在100m以下的纯粘结固定外保温系统,当满足以下1~3中最低要求时,可判定为符合风荷载要求,不需要再进行其他评定。
    1 抹面胶浆与保温板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小于0.08MPa或保温板破坏。
        三种试验条件:
        1)耐候性试验养护条件下干燥28d;
        2)耐候性试验后;
        3)冻融试验后。
    2 胶粘剂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
        不小于0.08MPa(浸水48h,取出后干燥2h);
        不小于0.25MPa(浸水48h,取出后干燥7d)。
    3 胶粘剂与保温板的拉伸粘结强度(B):
        不小于0.03MPa或保温板破坏(浸水48h,取出后干燥2h);
        不小于0.08MPa或保温板破坏(浸水48h,取出后干燥7d)。
        最小粘贴面积S(%)按下式计算,并且最小应超过20%:
最小粘贴面积S(%)计算公式
表1 外保温系统在基层墙体上的固定稳定性检验方法
    由上表可以看出,只有对于未知保温材料才要求做动态风荷载试验。
4.0.5 胶粘剂的性能关键是与保温板的附着力,因此规定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板内。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并不是越高越好,指标过高可能会造成浪费。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胶粘剂的关键性能指标及要求,胶粘剂的其他性能指标及要求可参照相关产品标准执行。
4.0.7 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指标过高会增大抹面层的水蒸气渗透阻,不利于墙体中水分的排出。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抹面胶浆的关键性能指标及要求,抹面胶浆的其他性能指标及要求可参照相关产品标准执行。
4.0.9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玻纤网单位面积质量、耐碱拉伸断裂强力和断裂强力保留率,对玻纤网的材料成分未作规定。本条规定主要参考了欧洲、德国和美国的相关标准。
4.0.10 本条规定了外保温系统其他主要组成材料的性能要求。对于EPS板、XPS板和PUR板的性能要求,以及保温浆料和贴砌浆料的性能要求,主要参考了其他相关标准。涉及外保温系统材料的国家现行标准主要包括《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30595、《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158、《硬泡聚氨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4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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