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11.4 通信与自控
11.4.1 锂离子电池工厂内应设置与厂内、外联系的通信装置,生产区与其他工段的联系宜设生产对讲电话。
11.4.2 生产厂房宜根据生产管理和生产工艺需要设置视频监视系统。
11.4.3 锂离子电池工厂应设置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11.4.4 当电解液的火灾危险性特征为甲、乙类时,在注液间内电解液释放源处的地面应设有液体泄漏报警装置,并应与事故排风、电解液输送阀门和输送泵联动。
11.4.5 惰性气体间应设有氧气浓度探测报警装置。
11.4.6 锂离子电池工厂宜采用集散式自动控制系统,对空调、供热、供冷、纯水和气体供应等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并应具有稳定、可靠、节能、开放和可扩展性。
11.4.7 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对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采取自动调速等节能控制措施。
条文说明
11.4.1 锂离子电池工厂内部分工细致,各工段相互联系紧密,对外需要随时保持联系,因而需要设置语音通话系统和数据网络系统。
11.4.3 锂离子电池工厂一旦着火损失巨大,着火初期不易被外部发现,同时生产厂房内人员不容易疏散,消防人员难以接近,防火具有一定困难,因此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必要的。根据各工厂的运行管理习惯,消防控制室可以和安防及工厂管理控制系统合用。
主要生产工艺区域的火灾探测器选择参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工艺区域的火灾探测器选择
新建锂离子电池工厂的正、负极混料工序的投料系统一般带有除尘装置,环境中无大量粉尘发散,可以采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1.4.4 甲乙类的电解液为闪点和爆炸下限较低的液体,泄漏后将扩散到注液间的地面和空气中,形成可燃气体并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因此在注液间内电解液释放源处的地面应设有液体泄漏报警装置,保证第一时间发现泄漏并进行处理,并应与事故排风、电解液输送阀门和输送泵联动。保证泄漏挥发出的可燃气体物质很快稀释,并及时切断电解液的输送阀门和关停输送泵,阻止电解液的继续释放。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1.4.6 自动控制系统综合了电气技术、自动化仪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等技术,要求能够对生产环境和各类动力公用设备实施连续检测、监视和控制,同时还需要具有良好的扩展能力,以满足生产发展带来的控制要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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