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2部分:耐火电缆 XF306.2-2007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3 耐火性能

6.3.1 耐火特性
    6.3.1.1 耐火一级、耐火二级、耐火三级和耐火四级的线路完整性试验按GB/T19216.21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2 耐火一级A类、耐火二级A类、耐火三级A类和耐火四级A类的线路完整性试验按GB/T 19216.21规定的方法进行线路完整性试验,但电缆受火温度应为950℃~1000℃。
6.3.2 烟气毒性
    6.3.2.1 按GB/T2028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3.2.2 对有护套层的塑料绝缘耐火电缆只取其外护套层进行烟气毒性试验,对无护套层的塑料绝缘耐火电缆取其绝缘层进行烟气毒性试验。
6.3.3 烟密度(最小透光率)按GB/T1765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3.4 耐腐蚀性
    按GB/T17650.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