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读汇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2 主要区别点二、应急转换时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中
    6.3.1.1 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中
    3.2.3 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
    2 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3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此处多了第3条的两种方案的情形。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