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节
下节
查找
检索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GB16670-2006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搜索
5.1 外观质量
5.1.1 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5.1.2 装置每个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5.1.3 装置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明显部位,标示内容应符合8.1的要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上一节:
5 要求
下一节:
5.2 主要参数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