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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GB1667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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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抗振性能
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装置的任何部件不得有松动和结构上的损坏;柜式七氟丙烷、二氧化碳、三氟甲烷灭火装置的灭火剂瓶组内灭火剂的净重损失不应超过充装量的0.5%,柜式氮气、氩气、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灭火剂瓶组以及驱动气体瓶组的内部压力损失不应超过试验前内部压力的1%,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5.1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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