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GB16670-2006
8.4 储存
8.4.1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的储存温度不应超出表1规定的工作温度范围。
8.4.2 电爆型驱动器引爆元件的储存还应符合GB/T 8031的有关规定。
8.4.2 电爆型驱动器引爆元件的储存还应符合GB/T 803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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