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8.4 其他室外设施

8.4.1 校园前庭广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校园前庭广场可运用多种设计手法,创造一个良好的广场环境;
    2 校园前庭广场应规划好人流与车流的行走路线,防止流线交叉;应合理规划前庭广场内自行车和机动车停车场;
    3 前庭广场应设置适合学生特点的简明、易懂的校园标识导向图,盲校应设置声音或触摸式导向图。
条文说明
8.4.1 特殊教育学校前庭广场是校园对外窗口的展示和组织通行流线的重要场所,本条对前庭广场的总体设计、流线组织设计作出规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