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3 外观要求

5.3.1 探测器应具备产品出厂时的完整包装,包装中应包含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5.3.2 探测器表面应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