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19
8.2 产品标志
8.2.1 每只探测器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中文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
d)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e)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供电方式及参数、探测气体种类、量程、报警设定值、光路长度及使用环境)。
b)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c)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
d)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
e)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供电方式及参数、探测气体种类、量程、报警设定值、光路长度及使用环境)。
8.2.2 产品标志信息中如使用不常用符号或缩写时,应在与探测器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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