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3-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 分类

3.1 按测量范围分为:
    a)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
    b)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包括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
    c)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
    注:爆炸下限(LEL)为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最低爆炸浓度。
3.2 按工作方式分为:
    a)连续工作型探测器;
    b)单次测量型探测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