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1 总则
1.0.1 为在水泥工厂设计中,做到节能、环保、安全、协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水泥工厂的设计。
1.0.3 水泥工厂设计应分析研究综合效益和市场需求,并应降低工程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合理确定建设周期。
1.0.4 水泥工厂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依托社会资源并与其他行业或企业进行协作。
1.0.5 改建和扩建工程应利用原有设施、场地及资源。
1.0.6 水泥工厂设计宜协同处置废弃物,并应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
1.0.7 水泥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提出的“节能、环保、安全、协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是水泥工厂设计应贯彻的方针。1.0.2 本规范是生产六大品种通用水泥及其他水泥的工厂,包括从原料进厂到水泥成品的工程设计规范,包含熟料基地、水泥粉磨站及散装站。生产其他水泥(如白水泥等特种水泥)的工厂设计,除原料配料及局部生产环节与生产通用水泥不同外,主要工程设计基本相同,可参照使用本规范。
1.0.3 本条规定了水泥工厂设计应以提高综合效益,适应市场需求为原则,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1.0.4 在我国装备制造产业日臻完善的条件下,水泥工厂的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原则,尽量与其他行业企业协作,以节省投资,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1.0.5 本条规定了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老厂原有条件,避免重复建设,降低工程总投资。
1.0.6 利用水泥窑高温、碱性物料多等特点,实现协同处置废弃物高温解毒和重金属固化的作用,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目的。
1.0.3 本条规定了水泥工厂设计应以提高综合效益,适应市场需求为原则,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1.0.4 在我国装备制造产业日臻完善的条件下,水泥工厂的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原则,尽量与其他行业企业协作,以节省投资,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1.0.5 本条规定了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老厂原有条件,避免重复建设,降低工程总投资。
1.0.6 利用水泥窑高温、碱性物料多等特点,实现协同处置废弃物高温解毒和重金属固化的作用,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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