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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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建筑安全

14.4.1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4.4.2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577、《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1、《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GB 4053.2、《固定式直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的有关规定。
14.4.3 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应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气瓶库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4.4.4 建筑物内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14.4.5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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