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GB38032-2020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5.4 功能性安全防护

    制造商根据4.4.3、4.4.4、4.4.5、4.5、4.6规定的各项功能防护要求,提供具体方案说明,检测机构据此说明材料在零部件或实车上进行测试验证,并进行符合性判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