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Y5067-2017
3 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
3.0.1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应根据其重要程度、建筑高度、服务范围、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因素,分为A类和B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注:表中未列入的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3.0.2 A类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B类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0.2 A类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B类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条文说明
3.0.1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分类主要以建筑规模、服务范围、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不同等因素为主进行分类。
对一些建筑规模、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不太大,但服务范围、政治和社会影响大的广播影视工程建筑如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也列为A类。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差别较大,所以本标准对不同的建筑,采取的安全防火措施是不同的。对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采取火灾监控和灭火设备的措施就多些,对于影响范围较大的省级及以上的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和总发射功率不小于100kW的广播发射台及总发射功率不小于10kW的电视、调频广播发射台,本标准都定为A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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