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试验方法 GB/T38252-2019
5.3 测量仪器
5.3.1 试验炉内温度测量仪器及其布置应分别符合GB/T9978.1-2008中5.5.1和8.1.1的规定。
5.3.2 试验炉内压力测量仪器及其布置应分别符合GB/T9978.1-2008中5.5.2和8.2.1的规定。
5.3.3 温度、压力测量仪器的精度应符合GB/T9978.1-2008中5.6的规定。
5.3.4 环境温度热电偶应符合GB/T9978.1-2008中5.5.1.5的规定。
5.3.5 用于测量试件贯穿缝隙的直径6mm±0.1mm和直径25mm±0.2mm探棒,应符合GB/T9978.1-2008中5.5.5.2的规定。
5.3.6 用于测量背火面火焰持续时间的秒表精度不应低于0.1s。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