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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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中水利用

4.1.1 建筑中水设计应合理确定中水用户,充分提高中水设施的中水利用率。建筑中水利用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η1——建筑中水利用率;
              Qza——项目中水年总供水量(m3/年);
              QJa——项目年总用水量(m3/年)。
4.1.2 建筑中水应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中的城市杂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等。
4.1.3 当建筑物或小区附近有可利用的市政再生水管道时,可直接接入使用。
条文说明
4.1.1 建设中水设施,给中水派上合理的用场,提高中水的利用率是中水设施建设效益的体现。效益情况是设计、业主、用户和节水管理部门都关心的问题,建筑中水设计是否合理,规模是否恰当,使用单位节约了多少水费,管理部门节约了多少水资源……中水利用率提供了具体的量化指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给出了非传统水源利用评价分值和评分规则,是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划分的重要依据。
4.1.2 建筑中水是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内的污废水再生利用,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组成部分,其用途分类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见表4。
表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表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4.1.3 随着城镇污水资源化的发展和再生水厂的建设,这种水源的利用会逐渐增多。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中水水质标准,并有管网送到小区,可直接接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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