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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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供水系统

5.4.1 中水供水系统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5.4.2 中水系统供水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用水定额及本标准表3.1.4中规定的百分率计算确定。
5.4.3 中水供水系统的设计秒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方式及水泵的选择等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给水部分执行。
5.4.4 中水供水管道宜采用塑料给水管、钢塑复合管或其他具有可靠防腐性能的给水管材,不得采用非镀锌钢管。
5.4.5 中水贮存池(箱)宜采用耐腐蚀、易清垢的材料制作。钢板池(箱)内、外壁及其附配件均应采取可靠的防腐蚀措施。
5.4.6 中水供水系统应安装计量装置。
5.4.7 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采取严格的误饮、误用的防护措施。
5.4.8 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有防护功能的壁式或地下式给水栓。
5.4.9 中水贮存池(箱)上应设自动补水管,其管径按中水最大时供水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补水的水质应满足中水供水系统的水质要求;
    2 补水应采取最低报警水位控制的自动补给方式;
    3 补水能力应满足中水中断时系统的用水量要求。
5.4.10 利用市政再生水的中水贮存池(箱)可不设自来水补水管。
5.4.11 自动补水管上应安装水表或其他计量装置。
条文说明
5.4.1 强制性条文。强调中水供水系统的独立性,首先是为了防止对生活给水系统的污染,中水供水系统不能以任何形式与自来水系统连接,单流阀、双阀加泄水等连接都是不允许的。同时也是在强调中水系统的独立性功能,中水系统一经建立,就应保障其使用功能,生活给水系统只能是应急补给,并应有确保不污染生活给水系统的措施。
5.4.3 本条规定了中水供水系统的设计秒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方式及水泵的选择等的要求。中水供水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给水部分规定的原则,一般采用调速泵组供水方式、水泵-水箱联合供水方式、气压供水设备供水方式等,当采用水泵-水箱联合供水方式和气压供水设备供水方式时,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多功能水泵控制阀,防止水锤发生。
5.4.4、5.4.5 这两条的提出是基于中水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危害而提出的。中水对管道和设备究竟有无危害,国内也有较多人员做过研究。北京市环保研究所所做挂片试验结果详见表16。
表16 挂片结垢、腐蚀试验结果
表16 挂片结垢、腐蚀试验结果
    从表16中可看出:(1)根据腐蚀判断标准(金属腐蚀速度<0.13mm/年时接近于不腐蚀;腐蚀速度0.13mm/年~1.3mm/年时,腐蚀逐渐加重)判断中水对钢材有轻微腐蚀,对镀锌钢管和铜几乎不腐蚀;(2)中水系统基本无结垢产生,而对钢材产生的垢成分分析多为腐蚀垢。北京市政设计研究院的试验装置测得中水年平均腐蚀率为3.1185mpy(1mpy=2.54×10-2mm/年),即0.08mm/年,而同一地区自来水年平均腐蚀率为0.6563mpy,即0.017mm/年,虽比自来水腐蚀率增加将近4倍,但均在标准以内。该所的建筑中水使用两年后,卫生器具、管道及配件使用状况良好,无明显变色、结垢现象,管道内壁紧密地附着一层分布均匀的白黄色垢,无生物粘泥,配件内部无明显腐蚀和结垢。
    中水与自来水相比,残余有机物和溶解性固体增多,余氯的增多虽有效地防止了生物垢的形成,但氯离子对金属,尤其是钢材具有腐蚀性,实践工程中还必须加以防护和注意选材。
5.4.6 为了实现量化管理,中水的计费和成本核算,应该装表计量。
5.4.7 强制性条文。为保证中水或其他非饮用水的使用安全,防止中水的误饮、误用而提出的使用要求。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指的是在人员出入较多的公共场所安装易开式水龙头。当根据使用要求需要装设取水接口(或短管)时,如在处理站内安装的供工作人员使用的取水龙头,在其他地方安装浇洒道路、冲车、绿化等用途的取水接口等,应采取严格的技术管理措施,措施包括:明显标示不得饮用(必要时采用中、英文共同标示),安装供专人使用的带锁龙头等。
    设计时应注意,在公共场所禁止安装无防护措施的易开式水龙头,当需要设置取水接口时,应在设计图中注明采取的防护措施。
5.4.8 为了保证中水的使用安全而提出的要求。
5.4.9 规定了中水供水系统设置自动补水及其要求。
    自动补水管设在中水贮存池或中水供水箱处皆可,但要求只能在系统缺水时补水,避免水位浮球阀式的常补水,这就需要将补水控制水位设在低水位启泵水位之下,或称缺水报警水位。中水供水系统自动补水图示如图1所示:
图1 中水池(箱)自动补水图示
图1 中水池(箱)自动补水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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