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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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4.11.1 设在地上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设在地下的变电所的变压器室应设机械送排风系统,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
4.11.2 并联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通风量应根据并联电容器温度类别按夏季排风温度不超过并联电容器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计算。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排热要求时,可增设机械排风。
4.11.3 当变压器室、并联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时,通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宜在进风口处加空气过滤器。
4.11.4 在供暖地区,控制室(值班室)应供暖,供暖计算温度为18℃。在严寒地区,当配电室内温度影响电气设备元件和仪表正常运行时,应设供暖装置。控制室和配电装置室内的供暖装置,应采取防止渗漏措施,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4.11.5 位于炎热地区的变电所,屋面应有隔热措施。控制室或值班室宜设置通风或空调装置。
4.11.6 位于地下层的变电所,其控制室(值班室)应保证运行的卫生条件,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装设通风系统或空调装置。
在高潮湿环境地区尚应根据需要考虑设置除湿装置。
4.11.7 变压器室、并联电力电容器室、配电装置室以及控制室(值班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通过。
4.11.8 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装置的房间,低位区应配备SF6泄漏报警仪及事故排风装置。
4.11.9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设卫生间及给水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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