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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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消防与安全

23.6.1 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3.6.2 弱电间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的不燃烧体,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3.6.3 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23.6.4 设在首层的机房的外门、外窗应采取安全措施。
23.6.5 根据机房的重要性,可设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或警卫室。
条文说明
    由于机房在建筑物中的重要性,机房设计应考虑在正常情况下和非正常情况下的使用需求,还要考虑自身的安全,火灾时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对人为破坏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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