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12 电气装置接地和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防护

12.1 一般规定
12.2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的范围
12.3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和接地电阻
12.4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和基本要求
12.5 接地装置
12.6 通用用电设备接地
12.7 保护等电位联结
12.8 屏蔽接地及防静电接地
12.9 智能化系统接地
12.10 潮湿场所的安全防护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