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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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自动门 屏蔽门(安全门)

7.5.1 交通建筑中出入人流较多、探测对象为运动体的场所,其自动门的传感器宜采用微波传感器。对于出入人流较少,探测对象为静止或运动体的场所,其自动门的传感器宜采用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
7.5.2 自动门应由就近配电箱引单独回路供电,供电回路应装有过电流及短路保护。
7.5.3 火灾发生时,相关疏散区域的自动门应能强制打开,并应锁定在开启状态。
7.5.4 在自动门的就地,应对其电源供电回路装设隔离电器和手动控制开关或按钮,其位置应选在操作和维护方便且不碍观瞻的地方。
7.5.5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中屏蔽门(安全门)的电源应配置正常、备用两种电源,且两种电源宜在车站设备室进行自动切换。
7.5.6 正常工作模式时,屏蔽门(安全门)系统应由列车信号系统进行监控;当信号系统与屏蔽门(安全门)系统通信中断或屏蔽门(安全门)控制系统故障等时,司机或站台工作人员应能通过站台端头控制盒(PSL)对屏蔽门(安全门)进行开门、关门控制。
7.5.7 屏蔽门(安全门)的金属框体应可靠接地。
条文说明
7.5.1 一般微波传感器只能对运动体产生反应,但其探测范围较大,因而在交通建筑中对于出入人流较多、探测对象为运动体的场所,宜采用微波传感器。而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对静止及运动体均能产生反应,但探测范围不大,因而对于出入人流较少,探测对象为静止或运动体的场所,传感器宜采用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
7.5.3 规定本条是为了在火灾发生时,能确保人们安全、顺利地疏散,不因门的关闭而影响人员的疏散。
7.5.5 屏蔽门(安全门)一般设置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将站台区域与隧道轨行区隔离,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关闭滑动门的连续屏障(隔断)。其能防止人员或物体落入轨道产生意外事故,并防止未经许可的人进入隧道,从而提高了乘客候车的安全性。
7.5.6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信号系统一般是由行车指挥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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