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XF/T1463-2018
5.4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4.1 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4.3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4.4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5.4.5 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4.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道路畅通,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4.7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4.8 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5.4.9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4.10 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5.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 下一节:5.5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