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6-2011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4 分项工程验收

4.4.1 地漏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周边地面,周边无渗漏。地面找坡应符合本规范第4.3.3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试水观察。
    检验数量:全部有地漏的房间。
4.4.2 冲洗地面的排水不应由半污染区流向清洁区,且不应由污染区流向半污染区。
    检验方法:试水观察。
    检验数量:全部各区之间的关键部位。
4.4.3 有压差要求房间的门宜朝空气压力较高的房间开启,并宜能自动关闭。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
    检验数量:全部有压差要求房间的门。
4.4.4 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所有缝隙和孔洞都应填实密封。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
    检验数量: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全部房间。
4.4.5 外墙上的风口与建筑外围护结构之间应密封。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
    检验数量:全部外墙上的风口。
条文说明
4.4.1 传染病医院建筑有地漏的房间地面排水应通畅,无积水,以免积水中孳生病源微生物。
4.4.2 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应有适当的排水坡度,以保证地面排水不会由污染区流向半污染区、由半污染区流向清洁区,避免病源微生物的扩散。各区之间的关键部位是指各区之间相通门等其他地面相通的部位。
4.4.3 传染病医院建筑的很多房间都有压力要求,门向压力较高的房间开启,是为了使门能关闭紧密,以免影响房间的压力梯度。
4.4.4 在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装饰装修工程结束后,应检查顶棚、墙面、地面各缝隙是否填实密封,以防止病源微生物的扩散。
4. 4.5 外墙上的新风口、排风口和外墙预留洞口尺寸常常不相匹配,应使用外墙材料将多余的洞口填实密封,以防止室外空气进入。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