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吊线、钢尺、经纬仪等现场实测或观察。
10.5.2 构件与节点对接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5.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不少于3个坐标点。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全站仪现场实测。
10.5.3 同一结构层或同一设计标高异型构件标高允许偏差应为5m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不少于3个坐标点。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全站仪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不应少于3个坐标点。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全站仪现场实测。
10.5.5 构件对接处截面的平面度偏差:截面边长l≤3m时,偏差不应大于2mm;截面边长l>3m时,允许偏差不应大于l/1500。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水平尺和钢尺现场实测。
10.5 连接节点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0.5.1 弯扭、不规则构件连接节点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满足设计要求。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吊线、钢尺、经纬仪等现场实测或观察。
10.5.2 构件与节点对接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5.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不少于3个坐标点。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全站仪现场实测。
表10.5.2 构件与节点对接处的允许偏差(m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不少于3个坐标点。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全站仪现场实测。
Ⅱ 一般项目
10.5.4 构件轴线空间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节点中心空间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5mm。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每件不应少于3个坐标点。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全站仪现场实测。
10.5.5 构件对接处截面的平面度偏差:截面边长l≤3m时,偏差不应大于2mm;截面边长l>3m时,允许偏差不应大于l/1500。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水平尺和钢尺现场实测。
条文说明
Ⅰ 主控项目
10.5.2 对于无明显对角线的构件,可以按每条边的对位错台控制。
Ⅱ 一般项目
10.5.5 本条是综合凤凰卫视等大型复杂公建验收经验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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