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DB11/T 1620-2019
5.18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5.18.1 维修
5.18.1.1 电气火灾监控器
维修方法:
a) 电源接通后无显示,检查输入电源,应工作正常,如仍无显示应更换;
b) 显示器模糊不清应更换显示器;
c) 打印机故障,先检查打印纸安装应正确、充足,手动测试打印功能不打印时应更换打印机,可手动打印但不可自动打印时,应修复或更换打印机。
5.18.1.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维修方法:
a) 电气火灾探测器与监控器无通信,切断系统电源重新启动,检查并恢复通信总线连接、开启通信功能,检查故障原因,中继器故障应维修或更换;
b) 声警报故障,手动复位声警报器或解除声警报器屏蔽,切断电源重新启动,仍故障应维修或更换探测器;
c)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自动断电应更换。
5.18.2 保养
5.18.2.1 电气火灾监控器
检查要求:
a) 每月检查电气火灾监控器外观,声光报警器件、指示灯、显示器应正常;
b) 每月检查故障信息及报警处理情况;
c) 每月检查各开关、按键,应正常;
d) 每季度检查显示器显示内容。
保养方法:
a) 每季度紧固监控器接线部分;
b) 每季度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清洁监控器。
5.18.2.2 电气火灾探测器
检查要求:每月检查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外观,指示灯、音响、显示器应正常。
保养方法:
a) 每季度紧固探测器接线部分;
b) 每季度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清洁探测器。
5.18.3 报废
5.18.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
5.18.1.1 电气火灾监控器
维修方法:
a) 电源接通后无显示,检查输入电源,应工作正常,如仍无显示应更换;
b) 显示器模糊不清应更换显示器;
c) 打印机故障,先检查打印纸安装应正确、充足,手动测试打印功能不打印时应更换打印机,可手动打印但不可自动打印时,应修复或更换打印机。
5.18.1.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维修方法:
a) 电气火灾探测器与监控器无通信,切断系统电源重新启动,检查并恢复通信总线连接、开启通信功能,检查故障原因,中继器故障应维修或更换;
b) 声警报故障,手动复位声警报器或解除声警报器屏蔽,切断电源重新启动,仍故障应维修或更换探测器;
c)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自动断电应更换。
5.18.2 保养
5.18.2.1 电气火灾监控器
检查要求:
a) 每月检查电气火灾监控器外观,声光报警器件、指示灯、显示器应正常;
b) 每月检查故障信息及报警处理情况;
c) 每月检查各开关、按键,应正常;
d) 每季度检查显示器显示内容。
保养方法:
a) 每季度紧固监控器接线部分;
b) 每季度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清洁监控器。
5.18.2.2 电气火灾探测器
检查要求:每月检查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外观,指示灯、音响、显示器应正常。
保养方法:
a) 每季度紧固探测器接线部分;
b) 每季度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清洁探测器。
5.18.3 报废
5.18.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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