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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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资料

问题1.部分勘察单位把勘察报告正文、图件、试验资料及其它附件全部打包为一个文件上传,修改后仅上传修改部分的文件,其它文件未上传,导致多次审查。部分报告不按目录上传全部资料,部分勘察报告缺少必要的附件,如勘察任务书、原位测试成果表、室内试验成果报告、引用的试验成果报告,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勘察文件应分类全部上传。例如可按正文、图纸(工程图例、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等)、附表(室内试验及原位测试成果)、其它附件(勘察任务书、任务书确认意见、勘察纲要等等)分类。资料不全,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2. 报告扉页、附图、附表、附件等签章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按“审查要点”第 2.0.6 条第 1、2 款执行。签章不全,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3. 报告扉页项目负责人署名 2 人,加盖注册岩土师章的只有 1人,不明确是否符合注册师签章要求?
处理意见:其中一个负责人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注册岩土师章即可,项目负责人无注册岩土师签章,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4. 现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报告扉页是否需要勘察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处理意见:按“审查要点”第 2.0.6 条第 1 款执行。报告扉页无勘察单位法人代表签章,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5. 勘察纲要太简单,不详细,例如,不附勘探点平面图或示意图。无针对性,达不到“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流于形式,如何处理?处理意见:按“审查要点”第 3.0.7 条执行,满足“审查要点”但达不到“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按“建议修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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