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1 工程总体布置及建(构)筑物防火设计说明

    工程总体布置及建(构)筑物防火设计应在工程设计说明中有专项说明,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 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和设计范围说明。
1.0.2 建筑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
    说明工程各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1.0.3 工程总体布置防火设计
    1 说明枢纽相邻建筑物之间、以及与室外机电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
    2 说明消防车和消防车道设置。
1.0.4 建筑物防火设计
    1 说明建筑内部主要部位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说明防火分区的隔离措施。
    2 说明安全疏散设计。
    3 说明工程室内、外装修的防火设计。建筑保温层的防火构造措施和材料的燃烧性能。
    4 钢结构部位应说明主要构件所对应耐火等级的防火构造措施。
    5 说明消防电梯的设置部位、数量、速度、载重并应在示意图中标示等。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