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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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台阶式地坪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下列原则计算建筑高度:
1.2.1 按规范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当其较低室外地坪和较高地坪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按较高或较低室外地坪(与应设置的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标高应一致)起算建筑高度;按规范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进深不宜大于 50m,可按消防车道的相应室外地坪(与应设置的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标高应一致)起算建筑高度;其余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未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的建筑,可按照实际室外地坪情况确定起算建筑高度。(附图 1.2.1)
附图1.2.1 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附图1.2.1 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1.2.2 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设计:
    1 当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时,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应按地下室进行消防设计,当建筑内部空间距外墙临空处进深不大于30m 且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时,该空间可按地上部分设置防火分区;如有部分空间进深大于 30m 时,与进深不大于30m的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该防火墙上需开设连通口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避难走道、防火隔间或防烟前室连接,不得采用防火卷帘;(附图 1.2.2-1)
附图 1.2.2-1 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附图1.2.2-1 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附图1.2.2-1 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2 当按较高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时,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地面与较高地坪的高差小于其层高的 1/3 时(从较高地坪起算为地上房间),可按地上部分进行消防设计;(附图 1.2.2-2)
附图1.2.2-2 与较高地坪高差较小的房间
附图1.2.2-2 与较高地坪高差较小的房间
    3 当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时,低于较高地坪的房间,可按地上部分进行消防设计。但当建筑内部空间距外墙临空处进深大于 30m 或不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时,该空间应按照地下室进行消防设计,且与按地上部分进行消防设计的部分之间应采取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分隔划为不同的防火分区。(附图 1.2.2-3)
附图1.2.2-3 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附图1.2.2-3 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附图1.2.2-3 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高度

条文修订说明
 
1.2.1 《指南》(2017 年版)第 2 条部分内容,局部要求明确。
1.2.2-1 《指南》(2017 年版)第 2 条部分内容,为解决山地酒店类项目的下挂大餐厅等大空间防火分区面积问题,内容修改、明确要求。
1.2.2-2  《指南》(2017 年版)第 2 条部分内容,未修改。
1.2.2-3  《指南》(2017 年版)第 2 条部分内容,局部要求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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