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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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表面质量

5.7.1 焊缝
5.7.1.1 直缝电焊钢管的焊缝毛刺高度
    钢管焊缝的外毛刺应清除,剩余高度应不大于0.5mm。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焊缝内毛刺可清除。焊缝的内毛刺清除后,剩余高度应不大于1.5mm;当壁厚不大于4mm时,清除内毛刺后刮槽深度应不大于0.2mm;当壁厚大于4mm时,刮槽深度应不大于0.4mm。
5.7.1.2 埋弧焊钢管的焊缝余高
    当壁厚不大于12.5mm时,超过钢管原始表面轮廓的内、外焊缝余高应不大于3.2mm;当壁厚大于12.5mm时,超过钢管原始表面轮廓的内、外焊缝余高应不大于3.5mm。焊缝余高超高部分允许修磨。
5.7.1.3 错边
    对直缝电焊钢管,焊缝处钢带边缘的径向错边不允许使两侧的剩余厚度小于钢管壁厚的90%。
    对埋弧焊钢管,当壁厚不大于12.5mm时,焊缝处钢带边缘的径向错边应不大于1.6mm;当壁厚大于12.5mm时,焊缝处钢带边缘的径向错边应不大于钢管壁厚的0.125倍。
5.7.1.4 钢带对接焊缝
    螺旋缝埋弧焊钢管允许有钢带对接焊缝,但钢带对接焊缝与螺旋缝的连接点距管端的距离应大于150mm,当钢带对接焊缝位于管端时,与相应管端的螺旋焊缝之间至少应有150mm的环向间隔。
5.7.2 表面缺陷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折叠、裂纹、分层、搭焊、断弧、烧穿及其他修磨后深度超过壁厚下偏差的缺陷。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处的剩余壁厚应不小于壁厚偏差所允许的最小值。允许有深度不超过壁厚下偏差的其他局部缺欠存在。
5.7.3 缺陷的补焊
5.7.3.1 外径不大于219.1mm的钢管不允许补焊。
5.7.3.2 外径大于219.1mm的钢管,可对母材和焊缝处的缺陷进行补焊。补焊前应将补焊处进行处理,使其符合焊接要求。补焊焊缝最短长度应不小于50mm,电焊钢管补焊焊缝最大长度应不大于150mm,每根钢管的补焊应不超过3处,在距离管端200mm内不允许补焊。补焊焊道应修磨,修磨后应与原始轮廓圆滑过渡并应按5.6的规定进行液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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