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DB11/1354-2016
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3.1 布线
5.3.1.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导线的类别、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及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2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b)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c)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可弯曲金属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d)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e)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b)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c)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可弯曲金属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d)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e)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f)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g)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h)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h)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处;
3)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4)直线段不大于3m处;
i)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j)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k)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i)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j)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k)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仪器检测。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绝缘电阻测量仪。
5.3.2 控制与显示设备
5.3.2.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各种控制器、监控器、消防电话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区域显示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设备等控制与显示类设备(以下简称控制器)的类别、规格型号、数量、设置部位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区域显示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设备、防火门监控器及防火卷帘系统联动控制器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及以下者,全部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及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5台。
b)其他全数检查。
b)其他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参照设计文件,尺量、观察检查。
5.3.2.2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
a)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b)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c)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d)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在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使用不脱落、字迹清晰且不易褪色的方式统一编号,并应与相应竣工图上的编号一致;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穿管、槽盒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区域显示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传输设备、防火门监控器及防火卷帘系统联动控制器、电气控制装置: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及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少于5台。
b)其他控制与显示类设备全数检查。检测方法:尺量、对照竣工图观察检查。
5.3.3 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
技术要求:
a)自检功能;
b)操作级别;
c)一次报警功能,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报警信号;
d)消音功能;
e)二次报警功能,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报警信号;
f)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g)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
h)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i)再使其它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j)复位功能;
k)屏蔽功能;
b)操作级别;
c)一次报警功能,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报警信号;
d)消音功能;
e)二次报警功能,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报警信号;
f)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g)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
h)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i)再使其它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j)复位功能;
k)屏蔽功能;
l)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m)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n)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o)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p)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m)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n)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o)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p)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q)在备电工作状态下,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r)控制器特有的其它功能。
r)控制器特有的其它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秒表。
检测器具: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秒表。
5.3.4 火灾探测器
5.3.4.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火灾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4.2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
a)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的安装位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敷设、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2)探测器在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的安装,应符合GB50257的相关规定;
b)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b)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c)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c)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应产生位移。在钢结构建筑中,发射器和接收器(反射式探测器的探测器和反射板)可设置在钢架上,但应考虑建筑结构位移的影响;
2)发射器和接收器(反射式探测器的探测器和反射板)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并应保证接收器(反射式探测器的探测器)避开日光和人工光源直接照射;
d)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d)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
2)探测器应采用连续无接头方式安装,如确需中间接线,必须用专用接线盒连接;
3)探测器安装敷设时不应硬性折弯、扭转,避免重力挤压冲击,探测器的弯曲半径宜大于0.2m;
e)敷设在顶糊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
f)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感温光纤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
f)分布式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感温光纤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
2)感温光纤严禁打结,光纤弯曲时,弯曲半径应大于0.05m;
3)感温光纤穿越相邻的报警区域应设置光缆余量段,隔断两侧应各留不小于8m的余量段;每个光通道始端及末端光纤应各留不小于8m的余量段;
g)光栅光纤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信号处理器安装位置不应受强光直射;
1)信号处理器安装位置不应受强光直射;
2)光纤光栅感温段的弯曲半径应大于0.3m;
h)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采样孔的设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探测器采样孔的设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采样管应固定牢固,有过梁、空间支架的建筑中,采样管路应固定在过梁、空间支架上;
i)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i)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的视场角应覆盖探测区域;
2)探测器与保护目标之间不应有遮挡物;
3)应避免光源直接照射探测器的探测窗口;
4)探测器在室外或交通隧道安装时,应有防全、防水措施;
j)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j)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
2)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应避免日光直射,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
k)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应与其他回路共用,且不能重复接地;
k)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应与其他回路共用,且不能重复接地;
2)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
l)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
m)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n)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o)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p)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m)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n)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o)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p)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查;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3.4.3 功能
5.3.4.3.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
a)探测器的地址设置应与设计一致,且一个独立的识别地址只能对应一个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显示及复位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及故障信息,且显示的探测器的地址信息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b)探测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c)探测器不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使探测器电源线和通讯线分别处于断开状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b)探测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c)探测器不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使探测器电源线和通讯线分别处于断开状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3.4.3.2 点型探测器
技术要求:
a)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a)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b)对于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逐个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
c)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模拟火灾或按下探测器报警测试按健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家用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 能,探测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与其连接的互连型探测器应发出声报警信号。
c)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模拟火灾或按下探测器报警测试按健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家用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 能,探测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与其连接的互连型探测器应发出声报警信号。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测量。
检测器具: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5.3.4.3.3 线型感温探测器
技术要求:
a)核对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光栅的安装间距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b)在不可恢复的探测器上模拟火警和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情况;
c)可恢复的探测器可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办法使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模拟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情况。
b)在不可恢复的探测器上模拟火警和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情况;
c)可恢复的探测器可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办法使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模拟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测量。
检测器具: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检测器具:感温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5.3.4.3.4 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
技术要求:
a)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节装置,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b)用减光率为0.4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c)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减光率(0.5~10.0)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b)用减光率为0.4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c)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减光率(0.5~10.0)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d)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情况;
e)选择反射式探测器时,在探测器正前方0.5m处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探测器应正确响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情况。
e)选择反射式探测器时,在探测器正前方0.5m处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探测器应正确响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测量。
检测器具: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滤光片。
5.3.4.3.5 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a)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b)根据产品说明书,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故障信息情况。
b)根据产品说明书,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故障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测量。
检测器具:感烟探测器功能试验器、秒表。
5.3.4.3.6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在探测器监视区域内最不利处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正确响应,并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观察检查、仪器测量。
检测器具: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或符合相关规范的油盆等专用试验装置。
5.3.5 手动报警按钮
5.3.5.1 一般规定
5.3.5.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手动报警按钮的规格、型号、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5.2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
a)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b)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c)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b)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c)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3.5.3 功能
技术要求:
a)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地址设置应与设计一致,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显示及复位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报警及故障信息,且显示的探测器的地址信息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b)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c)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动作(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d)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于离线状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b)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c)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动作(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d)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于离线状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数量少于20只时全数检测;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6 区域显示器功能
技术要求:
a)一次报警功能,区域显示器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b)消音功能;
c)二次报警功能,区域显示器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d)复位功能;
e)操作级别;
f)故障报警功能,区域显示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g)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时,区域显示器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h)使区域显示器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故障信息情况。
b)消音功能;
c)二次报警功能,区域显示器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d)复位功能;
e)操作级别;
f)故障报警功能,区域显示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g)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时,区域显示器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h)使区域显示器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故障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
5.3.7 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
技术要求:
a)自检功能;
b)操作级别;
c)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e)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f)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g)消音功能;
h)复位功能;
i)屏蔽功能;
b)操作级别;
c)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e)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f)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g)消音功能;
h)复位功能;
i)屏蔽功能;
j)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k)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不少于50只时,使至少50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k)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不少于50只时,使至少50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l)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m)在备电工作状态下,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不少于50只时,使至少50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m)在备电工作状态下,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不少于50只时,使至少50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
5.3.8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功能
技术要求: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等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应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系统设备的动作及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系统联动反馈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
1)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9 模块
5.3.9.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模块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9.2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
a)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
b)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c)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d)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附近应有检修孔和尺寸不小于10cm×10cm的标识;
e)模块的终端部件应靠近连接部件安装。
b)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c)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d)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附近应有检修孔和尺寸不小于10cm×10cm的标识;
e)模块的终端部件应靠近连接部件安装。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
5.3.9.3 功能
技术要求:
a)模块的地址设置应与设计一致,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接收、显示及复位的模块的动作及故障信息,且显示的模块地址信息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b)给输入模块提供模拟的输入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b)给输入模块提供模拟的输入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输入模块动作、点亮动作指示灯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模块动作信息情况;
c)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输出模块动作,检查输出模块动作情况;
d)使模块处于离线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e)使模块与连接部件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模块故障信息情况。
c)操作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输出模块动作,检查输出模块动作情况;
d)使模块处于离线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e)使模块与连接部件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模块故障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0 火灾警报器
5.3.10.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火灾警报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火灾声、光警报器:每回路抽查一个;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0.2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
a)火灾警报器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b)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c)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器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
b)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c)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器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火灾声、光警报器:每回路抽查一个;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3.10.3 功能
技术要求:
a)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使火灾声警报器启动,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相邻两个火灾声警报器中间距地面(1.5~1.6)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60dB,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其声压级(A计权)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声警报应能清晰播报语音信息;
b)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使火灾光警报器启动,在正常环境光线下,火灾光警报器的光信号应清晰可见;
c)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手动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启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b)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使火灾光警报器启动,在正常环境光线下,火灾光警报器的光信号应清晰可见;
c)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手动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启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动作情况;
2)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声警报语音的清晰情况;
3)声警报时间;
d)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发出联动触发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d)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发出联动触发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3)检查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动作情况、带有语音提示功能的声警报语音的清晰情况、声警报时间;
4)火灾声警报与消防应急广播语音信息播放的交替工作情况;
5)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火灾声、光警报器:每回路抽查一个;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仪器检测。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数字声级计。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数字声级计。
5.3.11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功能
5.3.11.1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自检功能;
b)与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键(按钮)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与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键(按钮)之间的连接线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e)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f)消音功能;
g)复位功能;
h)给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动信号;
i)输入启动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
j)检查控制器的延时功能,设定的延时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k)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b)与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键(按钮)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与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键(按钮)之间的连接线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e)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控制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f)消音功能;
g)复位功能;
h)给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动信号;
i)输入启动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
j)检查控制器的延时功能,设定的延时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k)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l)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状态,手动插入操作,手动插入操作应优先。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灭火控制器: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
5.3.11.2 手自动转换功能
技术要求:
a)防护区内、外的手动、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能准确显示系统的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状态信息;
b)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准确接收及显示系统的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状态信息。
b)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准确接收及显示系统的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状态信息。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灭火控制器: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1.3 手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
a)手动控制(紧急启动):
1)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发出紧急启动控制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紧急启动控制信号情况;
2)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3)组合分配系统,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4)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按设定的延时时间要求启动气体(干粉)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5)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6)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7)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气体(干粉)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b)手动控制(紧急停止):
b)手动控制(紧急停止):
1)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发出紧急启动控制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紧急启动控制信号情况;
2)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灭火控制器: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1.4 自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
a)自动控制(控制器不直接连接探测器):
1)发出首个联动触发信号: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1)发出首个联动触发信号: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组合分配系统,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2)发出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
2)发出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按设定的延时时间要求启动气体(干粉)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气体(干粉)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3)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b)自动控制(控制器直接连接探测器):
b)自动控制(控制器直接连接探测器):
1)发出首个联动触发信号:
——检查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显示及向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组合分配系统,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检查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显示及向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组合分配系统,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2)发出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
——检查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显示及向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按设定的延时时间要求启动气体(干粉)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按设定的延时时间要求启动气体(干粉)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气体(干粉)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3)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灭火控制器: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2 泡沫灭火控制器功能
5.3.12.1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自检功能;
b)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按键(按钮)之间的连接线断路,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按键(按钮)之间的连接线短路,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e)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f)消音功能;
g)复位功能;
h)给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动信号;
b)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按键(按钮)之间的连接线断路,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按键(按钮)之间的连接线短路,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e)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短路,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f)消音功能;
g)复位功能;
h)给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动信号;
i)输入启动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
j)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j)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灭火控制器: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
5.3.12.2 手自动转换功能
技术要求:
a)防护区内、外的手动、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能准确显示系统的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状态信息;
b)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准确接收及显示系统的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状态信息。
b)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准确接收及显示系统的手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状态信息。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灭火控制器: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2.3 手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
a)泡沫灭火控制器发出紧急启动控制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紧急启动控制信号情况;
a)泡沫灭火控制器发出紧急启动控制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紧急启动控制信号情况;
b)泡沫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c)泡沫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控制阀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d)泡沫灭火控制器按要求启动泡沫灭火系统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e)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f)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泡沫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g)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c)泡沫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控制阀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d)泡沫灭火控制器按要求启动泡沫灭火系统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e)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f)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泡沫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g)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灭火控制器: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2.4 自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
a)自动控制(控制器不直接连接探测器):
1)发出首个联动触发信号: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控制阀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2)发出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
——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按要求启动泡沫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泡沫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b)自动控制(控制器直接连接探测器):
——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按要求启动泡沫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泡沫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b)自动控制(控制器直接连接探测器):
1)发出首个联动触发信号:
——检查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显示及向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控制阀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发出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启动防护区域内的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控制阀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2)发出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显示及向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按要求启动泡沫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泡沫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按要求启动泡沫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的火灾声光警报器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及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泡沫灭火控制器对上述设备的控制信号及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泡沫灭火控制器接收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后,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的释放灯的启动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灭火控制器: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b)联动控制检验: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3 防火卷帘联动控制功能
5.3.13.1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b)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的动作情况;
b)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的动作情况;
c)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d)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e)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f)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g)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h)使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i)使防火卷帘控制器与其连接的外接部件的线路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情况;
d)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e)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f)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g)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h)使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i)使防火卷帘控制器与其连接的外接部件的线路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情况;
j)使防火卷帘控制器与其连接的外接部件的线路短路,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故障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温控释放装置:实际安装数量的20%;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3.2 联动功能
技术要求:
a)手动功能:
1)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1)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2)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3)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的动作情况;
3)手动操作防火卷帘两侧的按钮,检查防火卷帘的动作情况;
4)防火卷帘的下降情况;
5)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
6)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b)自动控制(控制器不直接连接探测器):
b)自动控制(控制器不直接连接探测器):
1)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3)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4)防火卷帘的下降情况;
5)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
6)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7)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c)自动控制(控制器直接连接探测器):
c)自动控制(控制器直接连接探测器):
1)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显示及向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3)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4)防火卷帘的下降情况;
5)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
6)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信号和防火卷帘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7)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温控释放装置:实际安装数量的20%;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4 防火门监控器功能
5.3.14.1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自检功能;
b)防火门监控器与释放器、门磁开关间连接线断路、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e)消音功能;
f)输入设定的联动控制信号,防火门监控器应在30s内输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灯;
g)输入启动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10s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时,应使启动光信号闪亮,并显示相应释放器的部位,保持至监控器收到反馈信号;
h)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i)使受防火门监控器监测的常闭防火门处于半关闭状态,防火门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b)防火门监控器与释放器、门磁开关间连接线断路、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e)消音功能;
f)输入设定的联动控制信号,防火门监控器应在30s内输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灯;
g)输入启动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10s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时,应使启动光信号闪亮,并显示相应释放器的部位,保持至监控器收到反馈信号;
h)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i)使受防火门监控器监测的常闭防火门处于半关闭状态,防火门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
5.3.14.2 联动功能
技术要求:
a)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b)防火门监控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c)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动作情况;
d)防火门的闭合情况;
e)防火门监控器接收及显示防火闭合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f)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b)防火门监控器接收联动控制信号、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c)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动作情况;
d)防火门的闭合情况;
e)防火门监控器接收及显示防火闭合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f)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5 湿式、干式喷水灭火系统联动控制
5.3.15.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5.2 位置、数量
技术要求: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5.3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使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消防泵控制箱(柜)等设备连接并通电;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使信号阀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信号阀的状态信号情况;
d)使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e)调整消防水箱(池)液位探测器的水位信号,模拟设计文件要求的最低水位,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情况。
c)使信号阀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信号阀的状态信号情况;
d)使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e)调整消防水箱(池)液位探测器的水位信号,模拟设计文件要求的最低水位,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5.4 联动功能
技术要求: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并使湿式或干式喷水灭火系统按设计文件要求模拟动作,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a)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发出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b)检查消防泵的动作情况、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情况;
d)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b)检查消防泵的动作情况、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情况;
d)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6 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控制
5.3.16.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2)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6.2 位置、数量
技术要求: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2)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6.3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使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消防泵控制箱(柜)、预作用阀组等设备连接并通电;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预作用阀组和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的启动、消防泵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预作用阀组和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的启动、消防泵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预作用阀组、快速排气阀和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预作用阀组和快速排气阀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预作用系统转变为湿式系统后,应检查下列功能:
c)预作用系统转变为湿式系统后,应检查下列功能:
1)使信号阀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信号阀的状态信号情况;
2)使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3)调整消防水箱(池)液位探测器的水位信号,模拟设计文件要求的最低水位,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火分区(楼层)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火分区(楼层)的应按实际防火分区(楼层)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2)压力开关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7 雨淋系统联动控制
5.3.17.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2)电动阀、电磁阀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7.2 位置、数量
技术要求: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2)电动阀、电磁阀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7.3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使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消防泵控制箱(柜)、雨淋阀组等设备连接并通电;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雨淋阀组的启动、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雨淋阀组的启动、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雨淋阀组和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雨淋阀组和消防泵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1)使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c)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1)使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2)调整消防水箱(池)液位探测器的水位信号,模拟设计文件要求的最低水位,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2)电动阀、电磁阀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7.4 联动功能
技术要求: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发出联动触发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a)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b)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c)雨淋阀组和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d)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雨淋阀组、消防泵、压力开关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b)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c)雨淋阀组和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d)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雨淋阀组、消防泵、压力开关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e)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2)电动阀、电磁阀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8 水幕系统联动控制
5.3.18.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2)电动阀、电磁阀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8.2 位置、数量
技术要求: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2)电动阀、电磁阀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8.3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使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消防泵控制箱(柜)、水幕阀组等设备连接并通电;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的启动、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c)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1)使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2)调整消防水箱(池)液位探测器的水位信号,模拟设计文件要求的最低水位,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情况。
2)调整消防水箱(池)液位探测器的水位信号,模拟设计文件要求的最低水位,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2)电动阀、电磁阀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8.4 联动功能
技术要求: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发出联动触发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a)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b)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c)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d)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消防泵、压力开关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b)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c)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d)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消防泵、压力开关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e)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
b)联动控制检验:
1)防护区域实际数量;
2)电动阀、电磁阀的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9 消火栓系统联动控制
5.3.19.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消火栓按钮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消火栓按钮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9.2 位置、数量
技术要求: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消火栓按钮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消火栓按钮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19.3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消火栓按钮的地址设置应与设计一致,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接收、显示及复位消火栓按钮的启动信息,且显示的消火栓按钮的地址信息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消火栓按钮、消防泵控制箱(柜)、等设备连接并通电;
c)对可恢复的消火栓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按钮动作,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消火栓按钮、消防泵控制箱(柜)、等设备连接并通电;
c)对可恢复的消火栓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按钮动作,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消火栓按钮发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确认灯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消火栓按钮的启动信息情况;
d)对不可恢复的消火栓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按钮动作(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d)对不可恢复的消火栓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按钮动作(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1)消火栓按钮发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确认灯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及显示消火栓按钮的启动信息情况;
e)使消火栓按钮处于离线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f)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e)使消火栓按钮处于离线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故障信息显示情况;
f)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消防泵的动作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g)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g)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1)使信号阀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信号阀的状态信号情况;
2)使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消防泵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3)调整消防水箱(池)液位探测器的水位信号,模拟设计文件要求的最低水位,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消火栓按钮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消火栓按钮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19.4 联动功能
技术要求: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发出联动触发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a)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发出联动控制信号情况;
b)消防泵的动作情况,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消火栓按钮点亮回答确认灯情况;
d)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b)消防泵的动作情况,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泵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消火栓按钮点亮回答确认灯情况;
d)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水泵控制柜(箱):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消火栓按钮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联动控制检验:消火栓按钮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检;
c)消防水池(水箱)液位:实际安装数量;
d)信号阀: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20 防排烟系统联动控制
5.3.20.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防排烟风机控制柜(箱)、排烟防火阀: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烟分区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烟分区的应按实际防烟分区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烟分区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烟分区的应按实际防烟分区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20.2 位置、数量
技术要求: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防排烟风机控制柜(箱)、排烟防火阀: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烟分区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烟分区的应按实际防烟分区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烟分区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烟分区的应按实际防烟分区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20.3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a)使消防联动控制器与风机控制箱(柜)等设备连接并通电;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电动送风口、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动作,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b)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电动送风口、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的动作,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上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和停止,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电动送风口、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的动作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c)使防烟、排烟风机,防烟、排烟风机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防烟、排烟风机,防烟、排烟风机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c)使防烟、排烟风机,防烟、排烟风机控制箱(柜)的电源处于故障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防烟、排烟风机,防烟、排烟风机控制箱(柜)的电源故障信息情况;
d)模拟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排烟防火阀处于关闭状态,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防火阀关闭、排烟风机停止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防排烟风机控制柜(箱)、排烟防火阀: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烟分区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烟分区的应按实际防烟分区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烟分区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烟分区的应按实际防烟分区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20.4 联动功能
技术要求: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发出联动触发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a)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b)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c)检查下列功能:
b)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c)检查下列功能:
1)电动送风口、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的动作情况;
2)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上述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情况;
d)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d)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防排烟风机控制柜(箱)、排烟防火阀: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烟分区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烟分区的应按实际防烟分区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b)联动控制检验:建筑中含有5个及以下防烟分区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个防烟分区的应按实际防烟分区数量20%的比例抽检,但抽检总数不应小于5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2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联动控制
5.3.21.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规格型号、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21.2 位置、数量
技术要求: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3.21.3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
a)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方,当安装在密封环境中时应有通风措施;
b)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场所;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的场所;
c)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不宜设置于有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场所;
d)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电池安装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应超过电池标称的最高工作温度。
b)酸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有碱性介质场所;碱性电池不得安装在带酸性介质的场所;
c)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电池不宜设置于有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场所;
d)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电池安装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应超过电池标称的最高工作温度。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仪器测量。
5.3.21.4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功能检验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在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投入应急状态,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a)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动作情况;
b)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投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c)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b)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投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c)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21.5 联动功能
技术要求: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发出联动触发信号,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a)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b)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c)进行下列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b)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及模块动作情况;
c)进行下列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动作情况;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投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3)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和显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d)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d)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实际安装数量;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b)联动控制检验: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或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5.3.22 传输设备功能
技术要求:
a)自检功能;
b)切断传输设备与消防远程监控中心间的通信线路(或信道),传输设备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消音功能;
d)复位功能;
b)切断传输设备与消防远程监控中心间的通信线路(或信道),传输设备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消音功能;
d)复位功能;
e)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f)监管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g)故障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h)屏蔽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i)手动报警功能;
f)监管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g)故障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h)屏蔽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
i)手动报警功能;
j)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
5.3.23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技术要求:
a)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各层平面图和系统图,图中应明确标示出报警区域、疏散路线、主要部位,显示各消防设备(设施)的名称、物理位置和状态信息;
b)与控制器及其他消防设备(设施)之间的通讯线路端路,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与控制器及其他消防设备(设施)之间的通讯线路短路,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消音功能;
e)复位功能;
f)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且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
b)与控制器及其他消防设备(设施)之间的通讯线路端路,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c)与控制器及其他消防设备(设施)之间的通讯线路短路,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消音功能;
e)复位功能;
f)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且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
g)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
h)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故障信号,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100s内显示故障状态信息,然后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
h)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故障信号,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100s内显示故障状态信息,然后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
i)信息记录功能;
j)信息传输功能。
j)信息传输功能。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
抽检方法:
a)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50%的比例抽检。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检测器具:秒表。
5.3.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体性能
技术要求:将所有经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系统按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任选2个防火分区或楼层,进行模拟火灾试验,依据消防设备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火灾警报、消防应急电话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梯和非消防电梯的回降控制装置、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控制装置等相关系统的协同动作情况。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楼层)。
抽检方法:至少抽查两个防火分区(楼层)。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操作、直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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