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
6.4 浸烫与脱毛加工
6.4.1 鸡浸烫水温宜为58℃~62℃,浸烫时间宜为1.0min~2.0min。鸭、鹅浸烫的水温宜为58℃~62℃,浸烫的时间宜为3.5min~4.0min。
6.4.2 脱毛后宜设胴体冲淋装置。
6.4.3 严禁采用有毒有害介质辅助脱毛。
6.4.4 浸蜡、脱蜡次数鸭不宜少于3次,鹅不宜少于4次,并可根据产品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6.4.5 鸡脱毛后可设置去除鸡体表的残毛和脚皮等的工位。鸭鹅浸蜡、脱蜡后应设人工摘小毛工序。
6.4.6 脱毛后的羽毛应及时收集并输送至指定场所。
6.4.2 脱毛后宜设胴体冲淋装置。
6.4.3 严禁采用有毒有害介质辅助脱毛。
6.4.4 浸蜡、脱蜡次数鸭不宜少于3次,鹅不宜少于4次,并可根据产品工艺要求进行调整。
6.4.5 鸡脱毛后可设置去除鸡体表的残毛和脚皮等的工位。鸭鹅浸蜡、脱蜡后应设人工摘小毛工序。
6.4.6 脱毛后的羽毛应及时收集并输送至指定场所。
条文说明
6.4.1 结合国内多家企业的调研结果,并综合家禽品种、脱毛率、肉品质量和季节因素,大部分的鸡、鸭、鹅适合的浸烫水温在58℃~62℃之间,故制定本条文。国际上目前常用的鸡浸烫水温为51℃~52℃,可以获得比较长的产品货架期。根据不同的家禽品种和季节,浸烫温度和浸烫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4.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防止为增加脱毛率而使用有毒有害介质。
6.4.4 根据产量、季节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可以适当调节浸蜡、脱蜡次数。
6.4.6 鸡毛收集可采用手工方式、捞毛机方式和羽毛泵方式。采用羽毛泵泵送的方式在生产效率和卫生条件上均优于手工方式和捞毛机方式,故推荐使用羽毛泵泵送方式。
6.4.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防止为增加脱毛率而使用有毒有害介质。
6.4.4 根据产量、季节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可以适当调节浸蜡、脱蜡次数。
6.4.6 鸡毛收集可采用手工方式、捞毛机方式和羽毛泵方式。采用羽毛泵泵送的方式在生产效率和卫生条件上均优于手工方式和捞毛机方式,故推荐使用羽毛泵泵送方式。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6.3 致昏与宰杀
- 下一节:6.5 胴体加工、内脏摘除与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