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
6.8 病害禽类胴体和病害禽类产品生物安全处理
6.8.1 在生产区应设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设施,并应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生物安全处理。
条文说明
6.8.1 为保证肉品质量,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检出的死亡禽类、病害禽类及其产品均需要进行安全处理。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6.7 分割加工与包装
- 下一节:7 兽医卫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