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DB11/1354-2016
5.6 雨淋报警阀组
5.6.1 雨淋报警阀组
5.6.1.1 一般要求
5.6.1.1 一般要求
技术要求:设置位置、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6.1.2 雨淋阀组件
技术要求:应设置试验控制阀,水源控制阀、试验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水力警铃的安装位置应正确。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6.2 管道及附件
5.6.2.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管道及附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安装位置及采取的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和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5.6.2.2 管道固定
技术要求: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立管全数检查,其他管道按安装总数的20%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抽检方法:立管全数检查,其他管道按安装总数的20%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5.6.2.3 套管安装
技术要求:当管道穿过墙体、楼板处应使用套管。穿过墙体的套管长度不应小于该墙体的厚度,穿过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楼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仪器检测。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6.2.4 间距要求
技术要求:管道支、吊架与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与末端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5m;同排管道法兰的间距应方便拆装,且不易小于100mm。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仪器检测。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6.2.5 放空措施
技术要求: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度、坡向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5%,且不得少于1条。
抽检方法: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5%,且不得少于1条。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观察和使用坡度仪、卷尺、激光测距仪检查。
检测器具:数字坡度仪、卷尺、激光测距仪。
5.6.2.6 阀门安装
技术要求:管网上的控制阀、压力信号反馈装置、止回阀、试水阀、泄压阀等,其规格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6.3 喷头
5.6.3.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喷头的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6.3.2 顶部喷头安装位置
技术要求:顶部设置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上部,室外安装坐标偏差不应大于20mm,室内安装坐标偏差不应大于10mm,标高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20mm,室内安装为±10mm,合格率不小于95%时为合格。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即支管两侧的分支管的始端及末端各1只。
抽检方法: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即支管两侧的分支管的始端及末端各1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尺量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6.3.3 侧向喷头安装位置
技术要求:侧向安装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体的侧面,并应对准被保护物体,其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0mm,合格率不小于95%时为合格。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抽检方法: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尺量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6.3.4 喷头与建筑构件间距
技术要求:喷头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合格率不小于95%时为合格。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尺量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6.4 系统功能
5.6.4.1 模拟灭火功能
技术要求:系统处于自动状态下,按设计文件要求触发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或联动控制的探测部件后,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压力信号反馈装置应能正常动作,并应能在动作后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b)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的声压不应小于70dB(A计权);
c)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应能正常开启,并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d)系统的流量、压力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消防水泵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f)主、备电源应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切换。
b)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的声压不应小于70dB(A计权);
c)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应能正常开启,并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d)系统的流量、压力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e)消防水泵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f)主、备电源应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切换。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
a)系统处于自动状态下,关闭试验控制阀,按说明书要求设置流量计。按设计文件要求触发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或联动控制的探测部件后,观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是否收到正确的压力开关报警信号,是否能在设计时间内启动消防水泵和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并收到正确的反馈信号。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断开主电源,用秒表计时,观察备用电源正常切换的时间。
b)断开主电源,用秒表计时,观察备用电源正常切换的时间。
检测器具:数字声级计、卷尺、激光测距仪、超声波流量计、压力表、秒表。
5.6.4.2 冷喷功能
技术要求:系统处于自动状态下,开启试验控制阀,进行实际喷射试验,除符合5.5.4.1模拟灭火功能技术要求外,系统响应时间,水雾覆盖保护对象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至少1个系统、1个防火区或1个保护对象。
抽检方法:至少1个系统、1个防火区或1个保护对象。
检测方法:
a)系统处于自动状态下,开启试验控制阀,按说明书要求设置流量计。按设计文件要求触发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或联动控制的探测部件后,观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是否收到正确的压力开关报警信号,是否能在设计时间内启动消防水泵和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并收到正确的反馈信号。测试系统实际喷射的流量、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观察自启动系统给水设施起,至系统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断开主电源,测量备用电源正常切换的时间。
b)观察自启动系统给水设施起,至系统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断开主电源,测量备用电源正常切换的时间。
检测器具:压力表、超声波流量计、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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