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雷达生命探测仪 XF3010-2020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及装配质量
6.1.1 外观
探测仪外表应平整、光洁、无开裂、划痕、毛刺和变形等;表面涂敷层无起泡、龟裂和脱落;文字、标志和各种显示应清晰。
6.1.2 装配质量
探测仪装配应紧凑、完整、牢靠和端正;紧固部位无松动;各部件无破损、错位、毛刺等缺陷。
6.2 质量
探测仪(含电池)的质量应不大于15kg。
探测仪(含电池)的质量应不大于15kg。
6.3 通信控制功能
显示控制终端应能通过遥控方式与雷达主机进行通信,并能控制雷达主机的工作。
6.4 探测范围设置功能
显示控制终端应具有设置雷达主机探测距离范围的功能。
6.5 电量显示功能
探测仪应具有显示剩余电量的功能。
6.6 探测距离
探测仪的探测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6.7 探测张角
探测仪的探测张角应符合表1的规定。
6.8 探测距离误差
探测仪的探测距离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6.9 定位角度误差
多维探测仪的定位角度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0 探测误报率
6.10.1 探测虚报率
探测仪的探测虚报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0.2 探测漏报率
探测仪的探测漏报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1 通信距离
在空旷环境下,探测仪的通信距离应不小于100m。
6.12 连续工作时间
探测仪的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4h。
6.13 绝缘性能
具有充电功能的雷达主机,其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Ω。
6.14 耐压性能
具有充电功能的雷达主机,应能耐受频率为50Hz±0.5Hz、交流电压为500V±5V,历时60s±5s的耐压性能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发生表面飞弧或击穿现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6.15 气候、机械环境适应性能
探测仪应能耐受表2所规定的环境适应性试验。试验后,探测仪应能正常工作。
6.16 外壳防护性能
探测仪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中IP 5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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