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
8.1 工艺处理
8.1.1 雨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收集雨水的水量、水质,以及雨水回用水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1.2 雨水进入蓄水储存设施之前宜利用植草沟、卵石沟、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进行预处理。
8.1.3 生态净化设施预处理满足下列要求时,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可不设初期径流弃流设施:
1 雨水在植草沟或绿地的停留时间内,入渗的雨量不小于初期径流弃流量;
2 卵石沟储存雨水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小于初期径流弃流量。
8.1.4 收集回用系统处理工艺宜采用物理法、化学法或多种工艺组合等。
8.1.5 雨水用于景观水体时,宜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8.1.6 屋面雨水用于绿地和道路浇洒时,可采用下列处理工艺:
8.1.7 屋面雨水与路面混合的雨水用于绿地和道路浇洒时,宜采用下列处理工艺:
8.1.8 屋面雨水或其与路面混合的雨水用于空调冷却塔补水、运动草坪浇洒、冲厕或相似用途时,宜采用下列处理工艺:
8.1.9 设有雨水用户对水质有较高要求时,应增加相应的深度处理措施。
8.1.10 回用雨水的水质应根据雨水回用用途确定,当有细菌学指标要求时,应进行消毒。绿地浇洒和水体宜采用紫外线消毒。当采用氯消毒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处理规模不大于100m³/d时,消毒剂可采用氯片;
2 雨水处理规模大于100m³/d时,可采用次氯酸钠或其他氯消毒剂消毒。
8.1.11 雨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进行处理。
8.1.2 雨水进入蓄水储存设施之前宜利用植草沟、卵石沟、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进行预处理。
8.1.3 生态净化设施预处理满足下列要求时,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可不设初期径流弃流设施:
1 雨水在植草沟或绿地的停留时间内,入渗的雨量不小于初期径流弃流量;
2 卵石沟储存雨水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小于初期径流弃流量。
8.1.4 收集回用系统处理工艺宜采用物理法、化学法或多种工艺组合等。
8.1.5 雨水用于景观水体时,宜采用下列工艺流程:
8.1.10 回用雨水的水质应根据雨水回用用途确定,当有细菌学指标要求时,应进行消毒。绿地浇洒和水体宜采用紫外线消毒。当采用氯消毒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处理规模不大于100m³/d时,消毒剂可采用氯片;
2 雨水处理规模大于100m³/d时,可采用次氯酸钠或其他氯消毒剂消毒。
8.1.11 雨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进行处理。
条文说明
8.1.1 影响雨水回用处理工艺的主要因素有:雨水能回收的水量,雨水原水水质,雨水的回用部位的水质要求。三者相互联系,影响雨水回用水处理成本和运行费用。在工艺流程选择中还应充分考虑其他因素,如降雨的随意性很大,雨水回收水源不稳定,雨水储蓄和设备时常闲置期等,目前一般雨水控制及利用尽可能简化处理工艺,以便满足雨水控制及利用的季节性,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
8.1.4 雨水的可生化性很差(详见本规范第3.1.7条条文说明),因此推荐采用物理、化学处理等便于适应季节间断运行的雨水处理技术。
雨水处理是将雨水收集到蓄水池中,再集中进行物理、化学处理,去除雨水中的污染物。目前给水与污水处理中的许多工艺可以应用于雨水处理中。
8.1.5 此工艺的出水当达不到景观水体的水质要求时,可考虑利用景观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和水体的水质维持净化设施对混有雨水的水体进行净化。景观水体有确切的水质指标要求时,一般设有水体净化设施。对于地面雨水散流方式进入水体时,可设法使雨水流经草地或者流经岸边砾石沟使之初步净化,再进入水体,这样可省略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当景观水体设计为雨季有水、旱季无水的形式时,水体可不进行水循环过滤处理。
景观水体是最经济的雨水储存设施,当水体有条件设置雨水储存容积时,应利用水体储存雨水,而不应再另建雨水储存池。
8.1.6、8.1.7 沉砂处理可采用沉砂井,蓄水池沉淀指雨水储存期间的自然沉淀,过滤采用筛网快速过滤器时,其孔径宜为100μm~500μm。
8.1.8 这类用水的水质较绿地浇洒类的水质要求较高,故需要采用絮凝过滤或气浮。特别是对于北方的雨水,普通砂滤很难把雨水中的CODCr降到30mg/L以内,故需要投加絮凝剂,同时严格做好初期雨水弃流。絮凝过滤宜采用砂滤料,粒径d≤1.0mm,滤层厚度H=800mm~1000mm。混凝剂宜采用聚合氯化铝,投入量宜10mg/L。当过滤水量≥50m³/h时可选用纤维球过滤器,反冲洗采用水气结合方式。
8.1.9 用户对水质有较高的要求时,应增加相应的深度处理措施,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用户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场所,其用水水质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比如空调循环冷却水补水、生活用水和其他工业用水等,其水处理工艺应根据用水水质进行深度处理,如混凝、沉淀、过滤后加活性炭过滤或膜过滤等处理单元等。
8.1.10 本条是根据经验推荐雨水回用水的消毒方式,一般雨水回用水的加氯量可参考给水处理厂的加氯量。依据国外运行经验,加氯量在2mg/L~4mg/L左右,出水即可满足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
当绿地和路面浇洒限于夜间时,可不消毒。滴灌雨水不宜消毒。
8.1.11 雨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污泥多是无机物,且污泥量较少,污泥脱水速度快,简单处置即可,可采用堆积脱水后外运等方法,一般不需要单独设置污泥处理构筑物。
8.1.4 雨水的可生化性很差(详见本规范第3.1.7条条文说明),因此推荐采用物理、化学处理等便于适应季节间断运行的雨水处理技术。
雨水处理是将雨水收集到蓄水池中,再集中进行物理、化学处理,去除雨水中的污染物。目前给水与污水处理中的许多工艺可以应用于雨水处理中。
8.1.5 此工艺的出水当达不到景观水体的水质要求时,可考虑利用景观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和水体的水质维持净化设施对混有雨水的水体进行净化。景观水体有确切的水质指标要求时,一般设有水体净化设施。对于地面雨水散流方式进入水体时,可设法使雨水流经草地或者流经岸边砾石沟使之初步净化,再进入水体,这样可省略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当景观水体设计为雨季有水、旱季无水的形式时,水体可不进行水循环过滤处理。
景观水体是最经济的雨水储存设施,当水体有条件设置雨水储存容积时,应利用水体储存雨水,而不应再另建雨水储存池。
8.1.6、8.1.7 沉砂处理可采用沉砂井,蓄水池沉淀指雨水储存期间的自然沉淀,过滤采用筛网快速过滤器时,其孔径宜为100μm~500μm。
8.1.8 这类用水的水质较绿地浇洒类的水质要求较高,故需要采用絮凝过滤或气浮。特别是对于北方的雨水,普通砂滤很难把雨水中的CODCr降到30mg/L以内,故需要投加絮凝剂,同时严格做好初期雨水弃流。絮凝过滤宜采用砂滤料,粒径d≤1.0mm,滤层厚度H=800mm~1000mm。混凝剂宜采用聚合氯化铝,投入量宜10mg/L。当过滤水量≥50m³/h时可选用纤维球过滤器,反冲洗采用水气结合方式。
8.1.9 用户对水质有较高的要求时,应增加相应的深度处理措施,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用户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场所,其用水水质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比如空调循环冷却水补水、生活用水和其他工业用水等,其水处理工艺应根据用水水质进行深度处理,如混凝、沉淀、过滤后加活性炭过滤或膜过滤等处理单元等。
8.1.10 本条是根据经验推荐雨水回用水的消毒方式,一般雨水回用水的加氯量可参考给水处理厂的加氯量。依据国外运行经验,加氯量在2mg/L~4mg/L左右,出水即可满足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
当绿地和路面浇洒限于夜间时,可不消毒。滴灌雨水不宜消毒。
8.1.11 雨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污泥多是无机物,且污泥量较少,污泥脱水速度快,简单处置即可,可采用堆积脱水后外运等方法,一般不需要单独设置污泥处理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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