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7/T242-2021
9.3 消防水源
9.3.1 一般规定
检测要求:
a) 消防水源的选择应与设计文件相符;(A 类)
b) 易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B 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直观检查。
9.3.2 消防水池
检测要求:
a) 当系统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与设计文件相符,但不应小于 100 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 50 m3;(A 类)
b)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A 类)
c) 消防水池应设自动补水措施,进水管管径应与设计文件相符;(B 类)
d)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设置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并能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A类)
e)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C 类)
f)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C 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查看。
检测器具:游标卡尺。
9.3.3 市政给水
检验要求:当系统采用市政供水时,进水管的接入位置、管径和数量及供水压力应与设计文件相符。(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供水管径和数量是否与设计相符。
9.3.4 天然水源及其它
检测要求:
a) 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B 类)
b) 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 6.0 m。(B 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检测要求:
a) 消防水源的选择应与设计文件相符;(A 类)
b) 易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B 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直观检查。
9.3.2 消防水池
检测要求:
a) 当系统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与设计文件相符,但不应小于 100 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 50 m3;(A 类)
b)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A 类)
c) 消防水池应设自动补水措施,进水管管径应与设计文件相符;(B 类)
d)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设置应与设计文件相符,并能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A类)
e)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C 类)
f)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C 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查看。
检测器具:游标卡尺。
9.3.3 市政给水
检验要求:当系统采用市政供水时,进水管的接入位置、管径和数量及供水压力应与设计文件相符。(A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供水管径和数量是否与设计相符。
9.3.4 天然水源及其它
检测要求:
a) 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B 类)
b) 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 6.0 m。(B 类)
检测数量: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尺量。
检测器具:钢卷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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